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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贈與稅 簡單問題一問 (贈3000p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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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mpEgg (我也不想這樣)時間16年前 (2008/05/19 21:5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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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個基本的問題. 我國稅法應該是採以年度課稅. 也就是說 :. 如果某甲之父母 在2007年七月時 贈予其子某甲100萬元。. 那麼 2008年 這個年度 可以再贈與某甲 100萬元了嗎 ?. 以爬文所知,我想應該是可以的對吧 !!. 還是說,要等到2008年七月之後,才得以再贈予100萬元

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ngelanita (小柔﹋)時間16年前 (2008/05/19 22: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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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金額目前根據物價調整指數做調整. 2007、2008年父母贈與子女能夠有111萬的額度. (當然2009年若是物價指數調整贈與稅額也會隨之提高). 若是父親在 2007 年 七月 贈與111萬給兒子. 其實在 2008 年 一月 時就又可以再度贈與給兒子了. 是以”整個年度”來做計算. 而不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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