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贈與稅 簡單問題一問 (贈3000p幣)

看板tax作者 (我也不想這樣)時間16年前 (2008/05/19 21:54),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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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個基本的問題 我國稅法應該是採以年度課稅 也就是說 : 如果某甲之父母 在2007年七月時 贈予其子某甲100萬元。 那麼 2008年 這個年度 可以再贈與某甲 100萬元了嗎 ? 以爬文所知,我想應該是可以的對吧 !! 還是說,要等到2008年七月之後,才得以再贈予100萬元呢 ? 詳答者我贈3000元p幣(未稅) 因為對我很重要 所以我想再確認一下 感恩 -- 一流的男人讓正妹衝動、二流的男人讓正妹心動、三流的男人讓正妹感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1.169.51

05/23 23:47, , 1F
我不要P幣...不過我可以回答你~捐贈是依年度來看..
05/23 23:47, 1F

05/23 23:48, , 2F
你可以 12/31 給100萬 ,1/1 再給100萬... 這樣就扣不到稅
05/23 23:48, 2F

10/10 16:18, , 3F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10/10 16:18, 3F
文章代碼(AID): #18COQPUH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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