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保險 v.s 贈與稅

看板tax作者 (全身而退王)時間16年前 (2008/02/15 23:5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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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martlai (全身而退王)》之銘言:

02/15 21:34,
不好意思,據我所知,要保人是父母時在繳保費年度是沒有贈與
02/15 21:34

02/15 21:35,
稅的問題,僅當要保人是子女時才在繳保費年度有贈與稅的問
02/15 21:35

02/15 21:36,
題,是我弄錯了嗎?
02/15 21:36

02/15 22:44,
要保人=受益人沒有贈與稅問題,要保人=/=受益人才有。
02/15 22:44

02/15 22:48,
當要保人(子女)=受益人(子女)時,也有可能音保費是由父母給
02/15 22:48

02/15 22:49,
的,而因此有贈與稅
02/15 22:49
你所說的這個情況是成立的。

02/15 22:53,
另外不懂的是,前六年的每年保費300萬元為何有贈與稅?
02/15 22:53

02/15 22:54,
這種有贈與稅的情況是不是我第二推時才會發生?
02/15 22:54
關於這類的投資型或者儲蓄型保單我再重述如下。 當然傳統的保險(像是人壽險或意外險)都不會有本文討論的贈與問題發生 1.要保人不等於受益人時,會發生贈與稅。 如果這裡不發生贈與稅的話,只要每個人都買受益人是他人的短期投資保險, 贈與稅就不用徵了。 我出錢,別人拿回當時我出的錢,很明顯是贈與的一種型態。 (要保人贈與受益人) 只是課稅的時間點到底是出錢時,還是別人拿回錢時? 其實我找不到財政部的函令XD,不過印象中是兩個時間點都不能超過111萬。 更進一步說,本來是要保人=受益人的保險,如果後續變更要保人都會發生贈與的問題。 2.要保人等於受益人的狀況時,在保險關係內並沒有贈與的問題。 (保險契約中付錢和收錢是同一人) 至於要保人的錢是別人給他的,這其實不是建立在保險關係之中。 就是有人贈與你一筆錢,只是附加條件要你拿去繳你自己的保費。 反而是更明顯的贈與行為。 -- 當然這些狀況,實務上國稅局抓不抓是另外一回事。 -- ▄▄▄▄▄▄▄▄▄▄▄▄▄▄▄▄ ▄▄▄▄▄▄▄▄▄▄▄▄▄▄▄▄▄ ▄▄▄▄▄▄▄▄▄▄▄▄▄▄▄▄▄▄▄ ▄▄▄▄▄▄▄▄▄▄▄▄▄▄▄▄▄▄▄ 帽子抑或是蛇? ▄▄▄▄▄▄▄▄▄▄▄▄▄▄▄▄▄▄▄▄ ▄▄▄▄▄▄▄▄▄▄▄▄▄▄▄▄▄▄▄▄▄▄▄ http://www.pixnet.net/smartla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87.235

02/16 00:04, , 1F
情況1我是記得課贈與稅時點是受益人領回滿期金時,但也不知
02/16 00:04, 1F

02/16 00:04, , 2F
有無相關解釋函令~
02/16 00:04, 2F

02/16 00:05, , 3F
感謝阪大的指教~
02/16 00:0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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