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扶養的問題
想請問如果父親收入超過77000免稅標準 母親收入低於77000免稅標準
那是不是表示他們可以選擇夫妻合報
或是我父親單獨申報 母親由我扶養?
有幾個問題不太確定想釐清
1.依上面的情況 如果父母親合併申報
免稅+扣除額 77000*2+92000+78000 對嗎?
如果父親單獨申報 母親由我扶養
那我和媽媽這邊的免稅+扣除額是否只有 77000+46000+78000 對嗎?
這樣的話 是不是 我父母親合報比較划算?
2.另有個疑惑
是否年收入低於77000元/退休後扣掉676000元後薪資低於77000的長輩
可視為無謀生能力 可被子女被為扶養
那這個部份 他們就無法有薪資扣除額78000的部份了 對嗎?
(即使他們還是有收入 只是收入低於77000元)
已看過討論文章 只是有些地方不確定的
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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