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扶養的問題
※ 引述《yachun ()》之銘言:
: 我已經去申報了啦...
: 可是不確定會不會被踢退 orz
: 我去年的收入有36萬多一點點
: 我爸 8萬 (55歲)
: 我媽 7.5萬(50歲)
: 我妹 5萬 (20歲,在學)
: 所以我就很高興的把他們通通列進我的扶養名單
: 然後就不用繳稅
: 可是我問稅捐處的人
: 他說,因為我父母的收入都超過74000的免稅額
: 所以可能會被踢退...
: *補充*
: 其實我當時是問他們說,我如果要扶養我的父母跟妹妹,要附哪些資料?
: 結果他們只顧著跟我說,可能會被踢退
: 後來我附了 我爸的身份證影本(因為他戶口沒有跟我們在一起)
: 我妹的學生證影本(在學證明)
: 我們家的戶口名簿影本
: 還有我爸跟我媽的扣繳憑單(聽說可以用來證明他們不是免稅的身份)
: 因為我媽他們的勞健保費是用郵局劃撥
: 沒有收據
: 因為有人說,夫妻雙方都有收入的話,就一定要合併申報
: 可是我同學的男朋友(一位會計師)又說這樣還是可以報扶養
: 我就報了...
: 其實我現在比較想知道,什麼時候可以知道有沒有被踢退? orz
: 而且我不懂,為什麼他會跟我扯到74000的免稅額?那個74000有那麼重要嗎?
: 謝謝!!
父母的所得應該不是薪資所得吧?
如果不是的話,請看下面的推論。
是薪資所得的話,被你扶養比較好。
父母如果自己報的話。
8萬+7.5萬-7.4萬-7.4萬-8.8萬=負的,不用繳稅。
父母如果讓你報的話,
你的所得會增加(8萬+7.5萬),可以扣免稅的只有(7.4萬+7.4萬)
你還會增加7000塊所得要繳稅耶。
乘6%的話稅金多420塊。
所以稅務員會跟你強調這個數字。
相較之下,超過這個數字,不要扶養比較好吧。
不過實際上你要扶養父母不是不行,
其中一人所得在118000以下,該人都可以被申報扶養。
被踢退的話,收到補稅單就知道了orz。
時間不一定,也有可能是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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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是大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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