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請問贈與稅??

看板tax作者 (曼)時間19年前 (2005/09/12 01:1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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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eezybud (breezy bud)》之銘言: : : 2.當這筆保險金到朋友的父母時,要將這筆錢給朋友,當然是贈與。 : : 視這筆錢的金額多寡與是否急著要給"朋友"? : : 且每人每年的贈與額為100萬。如果原來保險金之受益人只有父, : : 也可以先贈與給母,再由父、母兩人贈與給"朋友"。 : ^^^^^^^^^^^^^^^^^^^^^^^^^^^^^^^^^^^^^^^^^^^^^^ : 請教關於這部份~ : 若是父先贈與母, 隔天就再轉給"朋友". : 這樣會被回推為是父贈與給"朋友"嗎?? 是,但每人每年有一百萬的贈與免稅額.<---原回答,修正如下: 夫妻間贈與不課贈與稅,至於父先將多出的一百萬贈給妻(母), 再由父母各自贈一百萬,合計兩百萬,由於是分別一百萬,若無其他贈與, 則不會被課到稅. 至於會不會被回推為父贈與....應該是無影響的... : 另外請問... : 若是子女對父母的贈與呢? 也是適用贈與人每年100萬的規定嗎? 是的. : 若, 父需將200萬轉與子 : 先將100萬轉與祖父, 再轉至子(孫)名下 : 這樣可行嗎? 同一年度內,父贈與其父(祖父)100萬,加上贈與子的100萬,共200萬. 已超過100萬的免稅額,所以多出的100萬,要課贈與稅.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 : 是否會被認定為是父贈與給子(孫)呢? : 若此方法可行, 只是時間應拉長的話 : 應該間隔多久為妥呢? 隔年.即不同年度,例92年底及93年初,不必剛好隔一年,只需不同年度. *贈與稅的納稅期間: 除不計入贈與總額之財產贈與外,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之財產總值 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之贈與行為發生後三十日內辦理 贈與稅申報。 *課稅標的價值認定 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一百萬元。 若屬贈與附有負擔者,由受贈人負擔部分應自贈與額中扣除。 以上參考來源:http://fn.yam.com/taxall/s_gift.html -- 有空請來tax板與消費者保護板(consumer)坐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8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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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了解了... 感謝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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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vysky 來自: 61.230.89.23 (09/12 22:09)
文章代碼(AID): #1396N25j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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