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市立游泳池不准私下指導游泳?請各位一ꤠ…
我一向認為游泳池所稱之"不準私自教學",指的是不准你個人招生、然後帶著一班
學生到游泳池來進行教學訓練,因為如此的舉動將會影響游泳池正常的營運,影響
其他泳客之權益。是故如此的商業活動應當對業者進行申請,雙方合意後方得為之。
至於一般教朋友、小孩游泳,甚至於你個人收費一對一或一對二、、、教人游泳
不應當在此限制之內。泳客與泳池業者之間應屬於消費契約關係,既然是契約關係
,則應經過雙方合意後方生效力,業者單方主張的限制並不會訂入契約內容;退一步言
,觀諸消費者保護法,此種禁止私自教學的單方定型化契約條款於11~15條亦有所規定,
"應明示或以顯著方式公告並經消費者同意受其拘束方得訂為契約之內容"。(我覺得我
寫的文字好像太死板了....不好意思!!)
其實就像一般店裡寫說吃不完罰五百塊、或是竊盜罰一百倍一樣,這樣的標語都是
在警告別人盡量不要做這些事情而已啦!!就算你真的做了,他到法院去跟你請求五百塊
或是一百倍的價金,法官並不會判給他一樣(不過後者店家可以會用刑法來逼迫你罰一百
倍,這就不在討論範圍啦!)所以業者如果真的要禁止泳客在不影響泳池營運及妨害他人
的前提之下教學的話,他們因該在票上面有所標明,並且在泳客買票的時候具體告知"
我的這間游泳池不能教小孩子游泳喔,你要教就不要來我們這間啊!!"這樣才能拘束泳客
。(我相信大多數的游泳池因該不會拒絕家長帶小朋友來游泳然後給予一些教學吧。而且
多數一般家長的教學功力、小孩的進步程度應該不會比上游泳班好,所以會讓小朋友去
上游泳班的人就是會有自己的考量,並不會因為這樣子讓游泳班的業績減少多少吧!!)
單單在牆上寫一句標語是不會對他人發生效力的。
所以我每次看到有人被制止我都會想: 如果是我被制止,那我繼續教...他會怎麼樣
是會一直吹哨子、還是用網子把我撈起來...不知道有沒有人有試過...不然就是游爽了
以後再跟他說,如果不讓我教就把錢退來,順便賠給我到別家游泳池的車馬費、違約金
和門票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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