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高中] 加科請教
※ 引述《r8105178 (隨風飄泊)》之銘言:
: 聽別人說加科要以申請時的最新版本登記
: 想請教有沒有明確的法規規定? 因為在師培法沒看到
: 我的情況有點特殊
: 我大學拿的是生涯規劃,當初就想加輔導科(國/高),生涯跟輔導學分幾乎重疊
: 後來因為修不完,所以放棄輔系,輔導科學分也沒修完
: 現在讀研究所,回去補學分。
: 師培承辦人員(專案人員)上學期跟我說用當初我考上該年度即可
: 結果下學期師培跟我說要用最新版,而且她人調去學校其他單位
: 原本用舊版這學期就修完了,如果要用最新版的,我特地去修的三門沒用了(新版沒有)
: 還要再補四門課,這樣有辦法主張用舊版的嗎?
: 畢竟是師培的疏失~
加科登記必需使用最新版專門課程大約是99年才做出的最新解釋
如果原po是在99年之前詢問相關問題
當時的規定的確是可以選擇考上教程當年的版本或之後的更新版
我當年實習前學校也表示可以使用舊版專門課程
但實習中(99年)突然收到學校通知因教育部修改相關解釋
如果沒有立即提出加科登記申請
以後就必需要以申請當年最新版的專門課程申請
此問題教育部目前是從寬認定
我雖然當時99年就提出申請並經校內程序審查合格
學校還是等到102年我通過檢定考才向教育部送件
(我檢定考考2次 申請表由師培中心保管2年才送件)
申請時除了一般加科登記的申請資料外
教育部有要求要附99年即提出申請的證明文件
為了避免就學期間因專門課程修正造成事後補修學分困擾
本校目前的做法是取得師資生資格後可以向學校提出修讀XX科專門課程申請
未來加科時即以該日期為申請日期
未預先提出修讀申請者
於修滿學分後直接提出加科申請
則一律適用最新版專門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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