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UCLA槍擊案 vs 學生要分
※ 引述《grazioso320 (優雅的步調)》之銘言:
: 不知道這個討論PO在這裡可不可以
: 如果違規會自D
: 最近UCLA槍擊案鬧得沸沸揚揚
: 同時我又遇到一個對學期成績死纏爛打的學生
: 這時候當然會出現一些奇怪的聯想... hmmm...
: 當然在向他再三表明依照客觀原因我無法更改期末成績外
: 能做的也只是把整件事向上呈報給教授定奪(我帶的實驗課學期成績一般是助教決定)
: 不知道大家在遇到這樣不講理硬要成績,說好幾次都好像還是有聽沒懂的學生會怎麼辦呢
: 是為求全班公平及個人良心堅持依照客觀量尺決定還是妥協處理呢?
分享我的經驗
我以前是教普化實驗
Texas A&M的普化規模上看五千人 所以很多奇奇怪怪的事都有
例如我有個學生每堂課都會cosplay彌海砂和帶死亡筆記本來上實驗課
我都超怕她寫我的名字上去....
言歸正傳 我們普化實驗有規定若學生對報告成績不滿意
可以在兩個禮拜內提出上訴 報告會交給另外一位助教改
若跟原來助教給予的分數差異頗大 會交給第三位助教評分再定奪
我有一位學生在期末寫Email給我 說我對她整學期的報告都評分不公
她的報告跟另外她的夥伴(兩人一組)都寫一樣 但我給她夥伴比較高
她威脅要狀告理學院院長
我就回覆
1. 我評分完全遵照所有助教統一收到的評分標準,公事公辦,沒有對任何人有偏好。
2. 照規定妳要在兩周內申訴,妳到學期末才說我整學期評分都不公,但妳前面的成績已
不能異動。
3. 跟夥伴是實驗數據共享,但報告是必須獨立寫作。如果妳的報告和妳夥伴一樣,那叫
抄襲,我可以直接給零分;如果妳的報告跟妳的夥伴不一樣,我給分不一樣也是很正
常的。
4. 如果妳要狀告,OK,照規定妳必須先跟實驗總負責老師談,若不滿意再找普化課程教
授談,若仍是不滿意才又繼續往上告。
我便把這位學生的信和我的回覆都轉寄給實驗總負責老師
老師隨即寄給那位學生一封Email 說很歡迎來找他談
老師和那位學生談後把我找過去
說他知道我評分都很公正 所以不用做任何更改
像這種學生他遇過很多了 就是跟他們談
讓他們有被傾聽的感覺 情緒能抒發 然後助教分數照打就是了
俊毅Bird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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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