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經驗] 教育部留學貸款經驗-美國法學院JD特別篇
※ 引述《hyperion (Jahangir Zito)》之銘言:
推
05/19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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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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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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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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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應該不出在這裡,而在於為什麼「非台灣法律系畢業而直接取得JD學位
者」不能直接用其「專門著作送審」而取得助理教授資格?如果質疑「JD學
位不具學術研究能力」,則不論先前在台灣是否唸法律系或是否先唸過LLM
,這問題都同樣存在。
推
05/20 13:45,
05/20 13:45
美國人就有很多,Georgetown Law Center 每年畢業兩百個 LLM in Tax,
幾乎全部是JD畢業後再來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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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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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07:34,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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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11:47,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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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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