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資源班是否有導師費?
查了一下法規 在全國法規庫裏面有
法條名稱: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
裡面第12條有導師相關規定 但很弔詭的是
裡面說的是-------
有該管主管教育機關視實際需要.....這樣子就懂了吧
權力是在各縣市政府教育局
課長這樣說有兩個可能:
1.唬弄你
2.她不懂法律.....
※ 引述《niniya (可以柔但不能弱)》之銘言:
: 請教板上的各位特教先進
: 在資源班任教是否能輪流掛名導師?
: 領取導師費?
: 我是在苗栗縣的資源班任教
: 我們這裡的資源班沒有導師費
: 當然也不能記點
: 但就我的了解
: 台北市 桃園縣 高雄縣 屏東縣...
: 資源班都有導師費 也可以輪流掛名導師記點
: 我們之前研習的時候有直接向特教課長反映
: 他的回答是 因為資源班老師沒有帶班 所以當然沒有導師費
: 他不清楚其他縣市的法源依據是什麼
: 如果能找到法源依據給他 我們就可以領取(言下之意是他找不到 要我們自己找給他)
: 還說是我們自己要待在資源班的 對於這樣的待遇不要有怨言
: 可以的話我們也可以選擇任教特教班還是去考主任什麼的
: 聽了真是一整個囧rz
: 我的疑問是
: 資源班可否領取導師費?
: 那有所謂的法源依據嗎?
: 為什麼不同縣市的作法就不ㄧ樣 這個不應該是統一的嗎?
: 請板上熟悉法規或行政的專業版友們幫我解惑,先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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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2:3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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