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職業與業障?
※ 引述《bbdodo (魔鬼代言人)》之銘言:
: 但是有些時候律師是身不由己的.......
: 被告就是打死不認罪,硬是說不是他幹的,他是無辜的,
: 這時候律師總不能說:
: 雖然被告說不是他做的,但是我認為就是他幹的,請從輕量刑。
: 此時律師就還是得硬著頭皮胡扯......
: 我就遇過一次這樣子的情形,結果被死者家屬破口大罵....
: 這種情形律師算是造口業嗎?
: 如果能再重來一次,我是絕對不會再唸法律了......
工作的時候 要把自己當成一個工具
這個工具是被社會所使用的
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就是發揮工具的完整功能
至於是善是惡 這是法官的事情 不是你的事情
你所提供的服務是法律保障犯人的權利
另一方面 你是在透過這個工作
以及這些工作所面臨的情境 獲得自身的成長
你可以看到很多社會大眾一般人無法了解的事物
即使以後你不做這份工作
或是在工作以外的時間
這些歷練都可以用來幫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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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7.11
推
12/06 12:48, , 1F
12/06 12:4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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