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選擇SOHO的原因?
※ 引述《noine (Noine)》之銘言:
: 想請教版上的各位
: 在 正職工作 和 SOHO 之間,為什麼會選擇SOHO呢?
: (當然此問題的SOHO 指的是全職SOHO)
我是國立碩士畢業的全職soho:)
目前文字、插畫都有接~因為剛畢業出來人脈不多,不多靠一點其他種類吃飯,會很辛苦~
本身也被一些人唱衰既然念碩士幹麼還當soho,或者一直被酸被同情XDD
但我想靠創作賺錢的日子正是念碩士受到訓練才萌生的想法:)
一開始也曾經有月薪4000的時候,但現在則是有時薪4000的經驗XDD
我覺得就是要相信自己、然後剔除生活中不好的人事物包含爛業主爛CASE,
一定會越來越好,我覺得人生只有一次,現在的工作就是我的DREAM JOB。
我很幸運,一開始媽媽就很支持我,
目前也是因為家人身體因素,一週大多停留在家中,每週撥出幾天去台北洽談/開會。
(台北那邊有租超便宜的房子,不過其實沒啥住到,因為媽媽身體太
不穩定,常常需要陪伴。)
目前因為累積到好的客戶/出版社/廣告公司,月薪30-50k,
其他就再接插畫或者一些視覺的case,或者接接文案(好的CASE時薪是4000起跳的)
薪水就可以再往上再加囉,看每個月的狀況。
我覺得作soho能夠創作最快樂、在畫畫寫小說的時候真的很開心,是用錢買不到的,
其他的化妝品好姊妹聚餐買衣買鞋,倒也不用刻意去省,適度花費即可。
每天就是在家裏工作,看影集聽音樂就是很省錢的娛樂:)
另外很多人覺得作SOHO生活圈會變小,我覺得正好相反,會遇到很多優秀的創作者,
(現在TEAM WORK是文創圈的常、需要常常提案討論開會磨合態)
客戶那邊也會一直認識人,不好的對象甩開就好,好的就多多接觸。
家裏方面,
(雖住家裡很省,不過也是要多幫忙家裏的事情嘛、爸媽吵架要去拉開、
媽媽急診要去陪之類的)(我媽的病偶爾要急診)
當SOHO目前雖然CASE不多,但是有很多時間可以創作、不用熬夜還可睡午覺
(念我這學校出來的學長姐滿多都是在傳播業工作,
菜鳥排夜班熬夜凌晨回家是家常便飯,一天能睡飽就不錯了~
日子久了他們自己也說想放棄了當初要拍片、寫劇本的雄心壯志…)
所以我覺得不用熬夜、可以天天睡午覺+又可以創作、生活圈很單純的日子很不錯:D
而且跟還在唸書、或者自認工作發展性低、做得很不快樂的同齡朋友比起來,
我覺得現在這樣真的沒什麼好嫌的。
一個人將來會有什麼發展,是靠自己的努力去定的嘛:)
我也不會覺得作SOHO沒有升遷不好,因為作品和經歷都一直收到自己身上的百寶袋中,
並不會因為變老了或者接下個CASE就不見XDD
也不會有在A公司只能學到A公司的東西,將來無法帶到B公司用之類的。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主要是畫插畫、平面設計,
: 現在因為家庭環境因素,暫時(1年內)不考慮到外地工作
: 而我本身住屏東,
: 這方面的正職工作可說是非~常~的少T_T (且薪水都低)
: 因此原本是打算做SOHO
: (有固定客源、量不算多,
: 故除固定客源外,也要不斷自己去找新case)
: 今天一個美工job通知我去上班,我很猶豫
: 以下是我猶豫的點:
: 1.做設計有時並非馬上做 馬上就有靈感
: 有時我必須先放下工作、看些書or作品來找靈感
: 做SOHO時這點很自由,但在公司很難能這樣...
: 2.正職工作比較穩定,但時薪不是很好
: 工作時間早上9點到下午6點(中間午休1小時)
: 月休6日
: 薪資2萬1
: 光這樣算 時薪只有$109
: 還要扣掉勞健保、油錢(離我家有段距離)
: 當然相反地,做SOHO的環境舒適許多、也不用通勤
: 但缺點就是收入不穩定(剛起步)
: 今天接到電話後有點煩惱
: 才想PO文、看看大家的經驗或意見...
: 如果能給意見的話,真的非常感謝!
我覺得綜合我自己的意見(我覺得我和你滿像的^^)
你還是不要接時薪那麼低的工作了!!
如果你想當正職美工,我覺得還有更好的OFFER,這部份不用心急可以再觀望
我們都還年輕,人脈沒有老SOHO多,但是這也沒關係,
就是多去應徵然後多累積創作,有了創作、開個展、報名比賽也會有曝光率,
一步一步來吧:D
一起加油一起加油!!!!!<3
推
03/09 18:15, , 1F
03/09 18:15, 1F
推
03/09 19:40, , 2F
03/09 19:40, 2F
推
03/09 20:43, , 3F
03/09 20:43, 3F
→
03/09 20:43, , 4F
03/09 20:43, 4F
→
03/09 20:45, , 5F
03/09 20:45, 5F
推
03/09 21:21, , 6F
03/09 21:21, 6F
→
03/09 21:22, , 7F
03/09 21:22, 7F
推
03/09 23:51, , 8F
03/09 23:51, 8F
推
03/10 01:08, , 9F
03/10 01:08, 9F
→
03/10 01:09, , 10F
03/10 01:09, 10F
→
03/10 09:39, , 11F
03/10 09:39, 11F
推
03/10 12:16, , 12F
03/10 12:16, 12F
推
03/10 14:51, , 13F
03/10 14:51, 13F
※ 編輯: outlawstar (36.226.178.211), 03/30/2017 13:56:5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6 篇):
問題
12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