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認真] 跟16~18發生性行為,到底有沒有罪??已回收

看板sex作者 (吱吱c(〒 w 〒 )a∫ 崩潰)時間11年前 (2012/12/18 20:12), 編輯推噓2(424)
留言10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16 (看更多)
※ 引述《ChineseHTC (雪紅)》之銘言: : 未滿十六歲:公訴罪。只要被發現就一定會上法院。 : 未滿十八,滿十六:告訴乃論。 :        簡單來說就是有人告你才有事。 :        他爸媽或者他本人不告你,檢察官不偵查。 :         這會不會錯的太離譜了阿 簡單來說 妨礙性自主罪章分為強制性交或合意性交 其中合意性交中(227)~如果對手滿16就不違法了 請看227條第三、四項 16歲以上就可以跟他合意性交的 (但不是合意性交"易",性交易另有他法~對手要滿18才不會涉及刑事責任) 告訴乃論的部分~是對手未滿16~而你未滿18~此時才變成告訴乃論 有錯請指正 ============================================= 簡易閱讀版 你的對手只要滿16合意性交就合法了 對方家長硬要告成"強制"性交~這就不是年紀的問題了~是舉證的問題 這跟任何一個女生硬要告你強制性交狀況都一樣~ 就請你舉反證 EX.一起去買保險套~或是沒有打鬥痕跡之類的 見招拆招 如果對手未滿16~你未滿18 減刑至免刑 且是告訴乃論~有機會賠錢了事撤回告訴 你跟對手都未滿16~互告~之後可以能互撤回告訴或一起去坐牢 -- 台灣地區本國籍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依危險因子統計表 資料來源:疾病管制局 危險因子 1984年累積至2012年11月31日 個案數 │ 2012年1月到11月 女 百分比 男 百分比 總計 百分比│ 總通報數:1800多例 同性間性行為 0 0.00% 10,007 44.76% 10,007 41.60% 男同性戀:1171例 注射藥癮者 870 51.18% 5,812 26.00% 6,682 27.78%│正常男+女:234例 異性間性行為 787 46.29% 4,121 18.43% 4,908 20.40%│ 用藥成癮:63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41.36 ※ 編輯: DPPIsBitch 來自: 1.34.41.36 (12/18 20:33)

12/18 20:28, , 1F
那你就跟他浩阿~反正一曝光就大家都知道他女孩被上過了~
12/18 20:28, 1F
※ 編輯: DPPIsBitch 來自: 1.34.41.36 (12/18 20:39)

12/18 21:14, , 2F
...
12/18 21:14, 2F

12/18 21:20, , 3F
對手16-18歲(合意但有對價關係)=>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
12/18 21:20, 3F

12/18 21:22, , 4F
對啊,所以我說合意性交不等於合意性交易,性交易要滿1
12/18 21:22, 4F

12/18 21:22, , 5F
8才沒有刑責
12/18 21:22, 5F

12/18 21:58, , 6F
性交易不是有限定特區嗎?
12/18 21:58, 6F
性交易有沒有在特區內~處不處罰是行政罰的問題(沒案底~根被開闖紅燈一樣) 性交易對象有沒有滿18歲~則是刑罰的問題(有案底~跟偷東西一樣) 你在交易特區內~跟未滿18歲的人為性交易~一樣犯法(但理論上應該不可能) ※ 編輯: DPPIsBitch 來自: 1.34.41.36 (12/18 22:01)

12/18 22:03, , 7F
因為台灣不是還沒有特區嗎? 曾經有過被D了 (831)
12/18 22:03, 7F
台灣沒有特區~所以你為性交易~違反社維法~處以罰鍰(行政罰) 如果你性交易的對象又未滿18~再送你刑罰 ※ 編輯: DPPIsBitch 來自: 1.34.41.36 (12/18 22:05)

12/19 13:09, , 8F
你引言的那篇他固然是資訊錯誤,但你這篇也是錯的很滑稽。
12/19 13:09, 8F

12/19 13:09, , 9F
刑法裡面也完全沒有礙。有妨害名譽,妨害自由,妨害家庭,
12/19 13:09, 9F

12/19 13:09, , 10F
妨害性自主,妨害公務,就是沒有礙。 
12/19 13:09, 10F
文章代碼(AID): #1Gq5t0VS (sex)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16 篇):
文章代碼(AID): #1Gq5t0VS (s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