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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rent-exp作者 (當天空正藍時)時間6年前 (2018/03/30 22:15), 6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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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j12377 (當天空正藍時)》之銘言: 先說租金這件事情,當初承租的整層住家空無一物,住進去也才知道有些東西有損壞,像 是電視遙控器、主臥的抽水馬桶這部分修繕費用都是我負責,房東也沒有因此從租金減免 ,有許多家具還有設備都是由我添購,包括鞋櫃、電鍋、烤箱、微波爐、烘碗機、兩個廚 房置物架,濾水壺、鍋具、熱水壺那些是原來我的家當,另外,網路費用也都是由我一個 人負擔,因此原來和朋友內部分攤比例,本來就不是按照實際坪數去分配。 在轉租給這名房客期間,因為原房東提供的小冰箱不夠其他人容納,洗衣機也發生故障, ,先後購買了二手大冰箱、洗衣機,後來包括一萬多元的洗碗機,可以讓整層住家都收到 網路訊號的電力線網路橋接器,全新附蓋之廚餘桶,全新陶瓷刀具,絞碎器,曬衣架,調 理機,另外再添購鞋櫃,幫和室室友添購榻榻米,全新床墊等等,這些費用也都是我負擔 ,包括請搬家公司搬運的搬運費用也是如此。 之前文章也有提到,有給這名房客半個月之搬遷緩衝期,後來和室室有住進來,也是同等 比照辦理,本來在這個房客入住以前,就有告知鑰匙要自行複製,但大門鑰匙因鑰匙胚稀 少,已經找不到合適鑰匙行複製,是我詢問很多地方,才終於找到鎖行願意以兩百五十元 之費用進行複製,這部分費用也是我負擔。廚房紗窗破洞,也是我自己購買不銹鋼紗窗更 換。 我當初從來就沒有說過我承租的租金價格是多少,而且也不是所謂只負擔文章裡面提到的 費用,實在不知道從哪一點可以推論出不老實?如果我真的要牟利,那還需要給搬遷期? 另外,房東有告知我室友人選由我自己決定,也說過之前住超過三年的租客,也都是自己 找人,自己訂立契約,房東就住在對面,外出倒垃圾也都會遇到房東,而且在他們租賃這 段期間,房東有幾次前來拜訪,都有跟他們碰面。 對方是等到提出終止租約後才要求我出示跟房東的契約(原對話紀錄內容是:希望你有空可 以把你跟房東的契約給我們看,確定你真的是出租人),根本沒有什麼房東簽的合約/委託 書遲遲不肯給。 ================== 至於環境整潔的部分,客廳飯廳都是我定期清掃並且拖地,拖把還是我自己購買的蒸氣拖 把,當時清掃也有發現這名房客飼養的狗毛大量脫落,還有夾帶其他沙塵。(這名房客每天 帶狗到戶外散步兩次,入門前沒有用乾布擦拭狗狗的腳) 其他人使用烤箱、微波爐也都沒有清洗,我也只能看到就洗一次,每週爐架要移開清洗瓦 斯爐也是我在清潔,廚房拖地的拖把,是乾濕兩用拖把,布面每拖過一次,就要清洗一次 ,而且要拿起來晾乾,這一點也都是我在注意,廚房抹布用完也要洗要曬乾。廚餘桶倒完 廚餘,也都要清洗並且晾乾。 這名房客曾經把電鍋的飯留了三四天(這部分有對話紀錄可以證明),滷汁滷過不馬上收起 來(有對話紀錄可以證明),也曾經借用原房東的舊冰箱冰大量的肉品,使用完沒妥善清洗 流出來的肉汁,直到我之後清點才發現殘留的肉汁。 上述的事情,難道其他人沒做到,我就要拍照上傳到網路嗎?指責別人不夠乾淨嗎? 另外,老鼠闖入的時間點是二月,是因為當時冷氣上面有縫隙,而且廚房紗窗過於脆弱, 二月中旬我就有自行更換紗窗成不銹鋼,原房東也有把冷氣上面進行密閉,再也沒有任何 老鼠蹤跡,這名房客都知悉這樣情況,還可以刻意虛構捏造。 最後,果蠅也是因為被告都用沒有密閉的器具裝置廚餘,後來也是我自行添購廚餘桶才解 決這樣問題。洗碗的菜瓜布、洗碗精、洗碗機都是由我添置,清潔用的小蘇打粉也是由我 購買,根本沒有文章所言沒有洗碗盤的情形。 =========================== 再說搭伙這件事情,我這邊就有對話紀錄,對方女友說我後來就沒跟他們一起吃飯,而且 東西(食材)也分開買: https://upload.cc/i1/2018/03/31/M2GvNx.png
沒有一起吃飯、搭伙,那還需要分擔食材?還要幫你們煮飯?不就是個人需要的食材個人 自己擔負嗎?少汙衊人了。 所謂互相補齊菜,是對方跟我說大家輪流會買菜,不要去計較食材費用,所以今天只要你 有買菜你就可以使用別人食材?不論對方提供的食材價位多少?不論對方購買頻率如何? 不論個人消耗速度怎麼樣?不論你今天是不是有一起搭伙?這樣約定是不是公允,大家會 有自己的判斷。光是雞蛋冷藏跟常溫就有價格上差異,肉品冷藏跟冷凍,新鮮程度也會有 不同,如果雞蛋我買冷藏,你補常溫;肉品我買冷藏,你補冷凍,這樣是可行的嗎?當時 聽聽也只是笑笑而已。 而且也不是每餐都搭伙,其餘時間你使用沒告知,是不是多少有一點沒禮貌?到後面我根 本沒一起搭伙,那麼這時候還繼續使用,難道我不能提出疑問嗎?這樣就變成斤斤計較? 原形畢露? 文章裡面有說我擅自使用對方食材,那麼倒是拿出證據出來?不是在那邊別人私訊提出疑 問,你可以公開反過來指控。 至於輪流煮飯這種事情也是很可笑,前期都要等對方女友對方下班,拖到八點以後才能吃 飯,何況煮飯也都各自主各煮的,只是菜會互相分享,根本就沒有強制說要輪流煮。 搭伙本來就看個人意願,今天如果我有參與搭伙,那麼你們用我的食材沒話說,但又不是 每餐都搭伙,其他時間使用是不是就太過份?到後面我不是提早煮就是外食,你要跟我說 不主動煮,不買食材,未免不會太好笑? ================== 至於結論最後那一段話,不就因為本來合租的室友一個臨時要出國,一個跟我說和室太容 易被干擾,當時也沒跟他們簽契約,恰好也都不是租屋高峰期,那個階段有事情要忙,所 以我自己一個人獨力負擔兩個月整層房租,先找到新的和室室友,但他說明只能承租三個 月,之後才又找到這對情侶當套房室友。 後來要招新的和室室友,人選還是經過這對情侶同意,付訂金完後才告知他只能短租到暑 假,這些狀況我都有告訴這對情侶,搬進搬出都不是我的問題,默默容忍這些突發狀況, 仍然要被說嘴? ※ 編輯: jaj12377 (42.76.95.95), 03/31/2018 15: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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