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提前解約,到底要提多前?

看板rent-exp作者 (鋼彈宅肯胖)時間14年前 (2009/08/24 20:32), 編輯推噓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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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sapei (Ono)》之銘言: :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八月中才得知要搬家 : 我的約是簽到8月30日,我在8月21日遇到房東告知不續約,並且在8月23日清空搬走 : 我跟房東說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是因為我當時並不知道我會調走, : 請房東通融不要扣到一個月那麼多 : 後來,房東先生給我兩個禮拜讓我找新的房客,找到才不扣一個月房租 : 可是我已經搬走了,怎麼可能還從南部回台北幫他找房客? : 我想問契約上的幾個問題: 以你的情況 1."甲乙雙方在本契約有效期間內(8/31)解聘,必須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同時支付對方 例如 你想要在7/31退租,6/30得告訴對方 得支付違約一個月租金 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方可解除契約" *請問我賠定了嗎?像這種狀況,我根本無法知道要調到哪去,如何提前一個月告知? 現在這種情況,你沒有違約吧? 為什麼不是房東要來問要不要續租? 房東本來就知道租到8/31,憑什麼扣你錢 : 2."甲方每個月補貼乙方300元,作為申報個人所得稅之稅金,乙方同意次年申報所得稅時, : 不再申報房屋租金支出" : *這一項房東沒劃掉,我可以根據契約跟他要這筆錢嗎?300X12=3,600" : 我跟他提這一項時,他居然說是簽約時疏忽,我不能拿這點威脅他,這樣合理嗎? : 原本跟房東關係還不錯的,因為這件事鬧的很不愉快, : 光是打給他講這事電話費都要一千塊了,他態度很強硬,說我"蓄意"不提前告知 : 然後迅速搬走,天啊!我搬那麼快還不是要趕快把房子環給他,好方便他租下一個房客 : 走之前還幫他把房子重新刷洗乾淨,居然得到這種回報,真的很無言! 是房東沒搞清楚狀況吧...你也別太緊張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70.65

08/24 20:35, , 1F
第二點你就有點麻煩了= =
08/24 20:35, 1F

08/25 17:52, , 2F
強硬一點 照合約走 第二點給他扣也比扣租金好
08/25 17:52, 2F

08/25 19:51, , 3F
第二點不一定吧@@" 若申報租屋不知道可以抵多少稅
08/25 19:51, 3F

08/25 19:51, , 4F
不過申報好像要保留契約跟匯款單據 不太清楚...
08/25 19:51, 4F
※ 編輯: Kenny1206 來自: 123.110.70.46 (08/25 19:52)

08/25 19:53, , 5F
就變成若到時申報 房東那就會拿第二點來壓原po...
08/25 19:53, 5F

08/25 19:54, , 6F
所以最好再跟他寫一次 若不給錢就要申報 寫在契約上
08/25 19:54, 6F

08/25 19:54, , 7F
雙方蓋章
08/25 19:54, 7F

08/26 05:52, , 8F
第二點他不給你 應該是可以拿合約書去申報?
08/26 05:52, 8F

08/26 10:08, , 9F
就怕申報完說 他說當初有給你(當然沒有)
08/26 10:08, 9F

08/26 10:08, , 10F
憑合約去咬你 所以不給就在簽字一次比較保險
08/26 10:08, 10F
文章代碼(AID): #1AaeXdF2 (rent-e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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