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關於罐頭(豬豬)被棄事件
整理一下本次離題討論的懶人包,感謝大家熱烈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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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凌晨 Killua7877發了*護航文(#1ADzIV21)
接著在推文裡*世界旅行,好心版友與之討論,未果。
敝人針對此文提出反駁(#1AD-L0CG)
因為棄養已犯法,絕非推給傳統觀念即可。
6/18凌晨 Killua7877再度發文(#1AEDnf8s),
聲稱研究棄兔動機,然後再轉到如何防治棄兔,
繼續在推文裡世界旅行。版友與之討論,未果。
敝人回文。
Killua7877君繼續於此世界旅行,旅程詳見附錄。
好心版友回文,討論,未果。
*護航文:認為ryokoon對兔仁至義盡,長輩看法棄兔也無可厚非,
要兔友站在一般人立場想。完全忽略這已是犯罪。
別跟我說你的本意不是這樣。
*世界旅行:抓不到重點,扯一堆跟本事件不相干的事件。
此梗出自某個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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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Killua7877君上兩篇的本文和敝人文中的世界旅程
第一篇文:認為ryokoon對兔仁至義盡,長輩看法棄兔也無可厚非,
要兔友站在一般人立場想。完全忽略這已是犯罪。
(詳細旅程,略)
第二篇文:聲稱自己在研究棄兔動機,
認為一般人不知道棄養有罪是常識。
經版友提醒才把重點轉移
到「防治棄養」上。
聲稱版友沒權力糾正犯罪者。
(詳細旅程,略)
在敝人文中的旅程:承認有罪要罰
↓
否認先前板友沒權力糾正之說
↓
認為法律罰下去對方還不知道錯在哪
↓
覺得板友應該想辦法改善棄養者觀念
↓
覺得兔友要低姿態感化棄養者
↓
聲稱自己沒有批判兔友的意思
↓
說自己第一篇不是在護航
↓
覺得兔友可以去矯正棄養者
並定時追蹤
↓
說自己不是在袒護棄養者
↓
接下來情緒性的世界旅行我就不寫了
情緒化以後離開討論
懶人包到此結束,以下是原文,謝謝各位版友閱讀。
今早我才發現,Killua7877君一邊說版友沒權力糾正,一邊又要版友去
開導棄養人,矛不矛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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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等到你重PO了,可是還是一樣沒重點。請用幾句話說出重點。
我不曉得對一個在期末考中的學生而言,為什麼要花這麼多力氣
寫一些沒有重點而且容易被人誤解的話,跟眾兔友討論,而且扯到各
式各樣的地方去。
你如果想了解ryokoon的棄養動機,可以沙盤推演或私下寫信去問,
真的有必要在期末考時犧牲這麼大嗎?或許你很有研究精神,不過你的
行文和論述方式需要加強。
還有,你所說的「一般人沒有這樣的常識」,以及昨天你說的長輩
觀念,我想請你回答我兩個問題:
長輩覺得騎機車不用戴安全帽,所以他出門不戴,違不違法?
長輩覺得沒有警察抓時可以不管紅綠燈,於是闖紅燈,違不違法?
你只要告訴我這兩件事違不違法,然後棄養違不違法就好了,不要再扯
長輩不戴安全帽和闖紅燈的動機。
今天ryokoon所做的已經是一件違法的事,而你上一篇文所說的「
甚至視為虐兔」一句,讓我懷疑:你到底知不知道ryokoon已經犯法了?
你發文的原因到底是什麼?由於你上篇文章幾乎沒有重點可言,也難怪
大家會覺得你在護航。
: 如果真的要抵制棄養 瞭解各個棄養事實背後的動機是很重要的一環
: 如果一味認定單純是毫無良心或無責任感並只從這些點去指責
: 恐怕嚇阻效果不大
嚇阻效果最大的方式就是直接檢舉,讓他被行政罰。
生不入官門,我想一般百姓最怕的就是見官。
: 因為對無知的人而言 他們並不明白自己的行為是無良心/責任感
無知,但是犯法,要不要罰?
我以道德的最低限度,「法律」,問你這個問題。
: 而這種情況是最棘手的 要從釐清觀念來下手
: 否則今天大家罵一罵 或是用法條罰一罰
: 做錯的人還是不明白錯在哪 以後難保不會再犯
你這一段,我問你:「我不知道闖紅燈有罪啊!」要不要罰?
: 而出來發文是覺得 版友責罵的點往往是著重於
: "你這樣做是沒良心/不負責任/不尊重生命"
: 這句話我是贊同的 但是很可惜 不是所有人都像眾版友有這種common sense
「我不知道闖紅燈有罪啊!」
很抱歉,動保法已經有棄養的規定了,沒有「常識」也得罰。
: 而無法理解為甚麼這麼做是錯的 r大就我看來就是其中之一
你可能太小看ryokoon了。
這種「不知道這樣是錯」的理論,用在上次那個放狗咬兔的
小女生身上還算可行,今天ryokoon已經二十歲了。
: 事實上 如果同樣的事如果發生在其他沒有這種common sense的人身上
: 或是r版友等到兔寶確認死亡才丟棄
: 當事者很可能會想"我有陪牠走完最後一程了啊 這樣還不夠盡責嗎"
這是你根據他的文章的推測。但,他說的是真的嗎?
一個會發「送養我的寶貝兒子」文,一邊把兔子給扔了的人,
還說兔子在朋友家過得很好……信一次就夠了吧?
: 我沒有宣導這種觀念的意思 只是提醒大家社會上恐怕這樣的人不算少
: 但是除非親自接觸/直接影響到寵物
: 眾版友就沒有強迫他人矯正這個觀念的權力 即使它是錯的
那你憑什麼指正正在努力矯正錯誤觀念的兔友,嗯?
那你現在憑什麼發這篇文「矯正」我們,嗯?
說別人之前要不要想想自己?
犯了罪別人還不能指正喔~好笑。
看你的文章很累,綱目不清、論述語焉不詳、矛盾、離題,還有英
日文交雜。
可以請你整理一下重點,以一句作為總結嗎?
你的重點是不是:「不知者無罪」、「棄養動機值得探討」、「旁
人沒有權力指責犯罪者」、「抵制棄養從教育開始」?
我這篇的重點就是:棄養,該罰。還有,你所謂的「常識」已經是
法律了,別再「不知者無罪」。
看了你新增的推文補充一下:
現在兔友正在為糾正棄養觀念而努力,不論是從什麼方面。而,你
上篇文章給大家的感覺是,你在扯後腿。我從你上篇「甚至說是虐兔」
和這篇的「沒有權力糾正別人的錯誤觀念」二句有感,如果這真的不是
你的本意,那請你學一下寫作表達,不然對你而言,語言是誤會和爭端
的開始,而不是溝通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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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89.237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0:42)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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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對無知的人而言 他們並不明白自己的行為是無良心/責任感」
這是你的話,你沒說這五個字,但是你兩篇文章表達出來不就是這樣?
無知,不是沒有行為能力,也不是沒辦法理性思考,一個成年人了,
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而這個行為必須受到道德(含法律)的檢視。
最好是在丟兔子之前不知道兔子接下來可能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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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完全不接受糾正啊,那就檢舉開罰。
今天這件事情不只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已經違反法律了。
我並沒有想要糾正對方的意圖。我今天不是在教育棄養者,而是在批判棄
養者。不要把「教」和「批判」兩件事搞混了。
※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18.168.189.237 (06/18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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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開單的同時不是會寫原因嗎?你拿到單子的同時就知道被罰的原因了,
不是嗎?
還有,兔子都被丟了(既定事實)你還在提教育或動機?
大家是針對既定事實批判,你在研究動機,那我們就來研究ryokoon的
動機嘛:「以為兔子快掛了,而且不想養了,所以丟垃圾桶。」這就是他的
動機啊(你要研究的話就姑且把它當成真的)。很清楚不是嗎?你研究的是
間接關係,跟本案並沒有直接關係。那,接下來你是不是要再去探討棄兔者
的生長環境、幼年期一堆有的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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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棄養的人是小孩還是成年人?找例子也要找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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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什麼兔友們要對犯法者姿態放低?搞清楚,今天是他犯法耶。
倒是你為一個犯罪者說話,姿態還這麼高,你要不要反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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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這樣,小的擔待不起,囧rz(耍冷)
沒啦,大家都是版友,請不要這麼客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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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nokuli 來自: 125.232.94.80 (06/18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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