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關於罐頭(豬豬)被棄事件
直接重PO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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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PO上一篇是因為
先不論真正動機為何
r大應該被譴責的點 就我看來可以歸類為
(1)造成棄養的事實
(2)說謊
(3)未衡量自身能力
(2)的部份不提
關於(1)和(3)
我要強調自己從頭到尾都是反對棄養的
也譴責r大"造成棄養"的事實
然而上一篇要說的是 就動機層面
跟玩膩嫌煩比起來 r大的出發點比較近似無知
(如果真的如他所言 以為兔寶橫豎活不成了 而非"順便"至牠於死地)
而在下私以為
如果真的要抵制棄養 瞭解各個棄養事實背後的動機是很重要的一環
如果一味認定單純是毫無良心或無責任感並只從這些點去指責
恐怕嚇阻效果不大
因為對無知的人而言 他們並不明白自己的行為是無良心/責任感
而這種情況是最棘手的 要從釐清觀念來下手
否則今天大家罵一罵 或是用法條罰一罰
做錯的人還是不明白錯在哪 以後難保不會再犯
而出來發文是覺得 版友責罵的點往往是著重於
"你這樣做是沒良心/不負責任/不尊重生命"
這句話我是贊同的 但是很可惜 不是所有人都像眾版友有這種common sense
而無法理解為甚麼這麼做是錯的 r大就我看來就是其中之一
事實上 如果同樣的事如果發生在其他沒有這種common sense的人身上
或是r版友等到兔寶確認死亡才丟棄
當事者很可能會想"我有陪牠走完最後一程了啊 這樣還不夠盡責嗎"
我沒有宣導這種觀念的意思 只是提醒大家社會上恐怕這樣的人不算少
但是除非親自接觸/直接影響到寵物
眾版友就沒有強迫他人矯正這個觀念的權力 即使它是錯的
當然 原事件中的r大已經牽扯到兔寶的生命 所以受到譴責是應當的
只是我認為版友譴責的點不應針對"觀念"
而是"因為錯誤觀念而影響到其他生命"
(就反對棄養的觀點 治標/治本的問題)
同理 前面有版友質疑 阿都知道還活著就丟不是棄養是甚麼
根據r大的說詞 我是解讀為
無知/錯誤觀念=>以為兔子沒救了=>將客觀而言是棄養的行為自我合理化為棄屍
那麼版友一直在罵棄養棄養 r大真的會理解嗎
如果不能理解 那對r大而言只不過是眾版友在洩恨
(就他的道歉文來看的確如此)
即使一時為兔寶討回公道 但是有考慮到當事人往後的心態嗎
好一點的情況是=>因為怕被罰 雖然不覺得自己錯但仍停止這種行為
最壞的情況是=>反正不被發現就沒事 依然故我 更多生命受害
這並不是大家所樂見的吧
另外 兔版不是只有擁有上述common sense的人在看
對一個沒有這種common sense的人而言
看到這討論串和眾版友的砲轟會有甚麼反應??
會是(1)"真是的怎麼會有人這麼沒良心"
(2)"唉呀早點認錯就不會這樣了 在兔版這種事當然會被戰到死啊"
(3)"這種寵物版都是偏激動保人士在看 算r大衰啦"??
在不瞭解版友轟的點的情況下 恐怕是(2)甚至(3)的反應為主
同樣的情況可以帶入到"供給寵物最低限度保障就好"
"寵物和人是否可以相提並論"等吵了又吵的議題
前面有板友提到
"阿就是棄養/不尊重生命/自以為人最大 這種人我管他想甚麼"
其實這正是推動動保觀念的致命傷
如果各位只著重在結果的指責
不願用同理心去理解不明白其重要性的人的想法
又要怎麼說服對方學著尊重生命呢 到頭來還不是淪為口水戰??
也許我第一篇有不少用詞不妥或是沒表達清楚
但我想表達的是 這個版有各式各樣的人在看
其中包括許多對於動保觀念不甚理解 尚持觀望態度的人
進而希望大家的發言能同時顧慮到這些人可能會因此產生的想法
除非大家可以滿足於讓一隻兔寶免於厄運/讓一個棄養者受到教訓(不管他是否理解錯在哪)
否則一味責難 甚至有不同的聲音就指責為護航
恕我直言 真的不難理解為何那麼多人對"動保人士"反彈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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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已改過 個人認為既然罐頭(豬豬)基本上已經被安置的差不多了
可以討論一下更深一層的動機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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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不討論要等什麼時候 打鐵要趁熱
如果覺得兔寶沒事了/壞人被懲罰了 就足夠了
那當事人根本沒有學到教訓
大家只能被動的祈禱下一次不要再發生類似的事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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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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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放任他們無知 犯錯再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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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認為自己愛對方實際上卻傷害對方的例子比比皆是
對人對寵物皆同 這也是一種無知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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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面的認知跟科系無關吧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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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那是前提
不管真相如何 我希望大家討論的是當事件發生時處理的方式/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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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了 我贊同懲罰 但是我更希望懲罰的"效果"能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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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如此 那我們更該討論要怎麼矯正這種觀念避免下一個生命受害
不是說懲罰是錯的 而是只有形式上的懲罰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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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不是這樣說 觀念這種東西不是沒辦法改 而是沒辦法"一次改"
既然只能循序漸進 那麼使用的方式其效率更顯得重要不是嗎
(如果觀念真的無法改 那大家也不用在這浪費唇舌 全部靠法律約束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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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了動機才知道怎麼說服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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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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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 可以多管齊下 而非只著重一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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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 想扣我護航的帽子就直接扣就好了 何必還在這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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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生命"和"理解動機"兩者並不衝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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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真正的先知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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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說你不能啊 只是你既然這麼鄙視我的提案 何必跟我爭
還是你覺得有義務解救我的愚昧無知??
※ 編輯: Killua7877 來自: 140.112.228.4 (06/18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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