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中天:原客納公廣集團?立委批:壯大公視資源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站內: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中天:原客納公廣集團?立委批:壯大公視 …
時間: Tue Jan 20 16:18:19 2009
原客台法律上"本來"就不是公廣集團,就算到2007還是一樣不是公廣
只是在無線電視公股條例中把每年招標由得標電視台委辦的方式
改為委由公共電視台辦理,但是這樣的"委辦"就等於原客台屬於"公廣集團"?
這是有很大的問題的基本上依公共電視法目前只有公共電視是公共電視台
就連華視也還不算是公共電視法上的公共電視,以法論法
要求原客委員會監督原客台的辦理是天經地義,因為這些電視台從他成立至今
肩負的是原客政策任務而非公共電視任務,所以過去是由原客委員會對得標的電台
為監督,沒有道理改由公共電視台委辦省去招標辦理的程序直接委辦後,
原客委員會就不能監督原客台的辦理情形,只因為今天"承辦"的電視台是公共電視台
如果今天要讓原客台轉型成為公共電視並非不行,但是是不是可以直接由
公共電視線有架構下就直接吃掉資源? 這是有問題的,例如原客臺拉進公廣可以
達到原來的政策目的?如果要成為原客公共電視那麼公共電視董監事組成要不要檢討?
原來的公共電視董監事可以使原客公共電視台目的達成嗎?原客臺未來的經費來源?
另外最前面那篇經費問題根本就是亂比,在PTS版已經回過這裡在回一次
就用公視自己提的資料:
http://www.pts.org.tw/~web03/pts_active/about.htm
台灣一年電視產業廣告總收入約 245億,你要給他韓國公共電視執照費400億
等於是全台電視產業一年多的總商業廣告收入,如果拿英日2000億來說
約等於台灣電視產業中八年商業電視廣告收入!這樣合理???
(台灣有線頻道[實應稱為衛星頻道]約近百臺,無線台約5台[不計數位])
再說到收執照費:
一些簡單的數據:
以台灣言,要收四百億的話以2300萬人估算平均一個人一年收視費要收1700元
如果是以戶數來說台灣約約有七百餘萬戶家庭等於一戶要收約5700元
(而目前第四台月費約500-600 年費約 6000-7000
合法有線電視用戶約400餘萬(6x%)戶,另估計有約百萬(20%)私接戶)
以英國來說(http://www.tvlicensing.co.uk/information/index.jsp)
執照費彩色電視為 £139.50 (約7000)
黑白電視為 £47.00 (約2500) 罰金則可達£1,000.
(目前一英鎊換新台幣約50)
以上費用不含付費電視費用,僅含收看免費電視之執照費用...
若要訂閱付費電視除執照費尚需交付電視公司收視費用
要這樣子搞先看看台灣民眾是不是有那個屁股做這樣的位置....
每個國家國情不同,討論時最好也附上相關資料,不是看人家有
就可以直接拿來用.....
公共電視接辦原客及宏觀(僑)臺根據:
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
第十四條
政府編列預算招標採購或設置之客家電視、原住民電視、台灣宏觀電視等頻道節目
之製播,應於本條例公布施行後之次年度起,交由公視基金會辦理。
公共電視是負責製播,這樣子就叫納入公廣?交辦就是你的了?
事實上目前就是在過渡期中,究竟公廣集團該怎麼發展,原客僑電視台應該
如何發展都可以好好討論沒有什麼"一定"該如何.....
※ 引述《waynedd (加西莫多)》之銘言:
: ※ 引述《lordowen (艦隊司令)》之銘言:
: : 連孔文吉委員都沒有主張所有職務都由原住民來擔當,我不知
: : 道你這個原民會人士的朋友為何謂這樣說。主張把原民台剝離出來
: : 的孔文吉委員也只有主張由原住民當台長,以負責電視台政策而已
: : 。他的理由其實也很直觀,就是你說的原住民了解原住民需求而已
: : 。漢人是不是沒有辦法以原住民的角度作好原住民的節目?有可能
: : ,但是肯定沒有原住民當台長來的鼓舞原住民。這不過是原住民當
: : 家做主的要求而已,政治上台灣人當家做主了,電視上總該輪到原
: : 住民也享受一下吧。
: :
: : 事實上這不過是延續王幸男委員2005年主張成立福佬臺時的想
: : 法而已,只是福佬臺後來沒有成立罷了。
: 不好意思,他就是參與其中才知道的,孔文吉有他自己的說法,但原民臺內
: 部也有他們的想法與主張,因此跟他聊的時候他才會問我,認為原民臺內部
: 這樣主張是否恰當,因為連攝影記者都要是原住民身分,我不曉得這是否就
: 真的可以做好原住民節目。
: : "小而美"就是當初教育文化委員會同意的初衷,請參見立法院
: : 教育文化委員會86年諸次討論。事實上,如果你真的去立法院國會
: : 圖書館看完整個相關會議紀錄,你會發現公視法在長達八年的拉鋸
: : 之後,所誕生出來的"公共電視"其實並不"公共"。這點我跟當年的
: : 周荃與盧修一委員有同樣的看法。
: : 討論太多,網址這裡不列了,到網站檢索關鍵字"公共電視法"
: : 就可以了。
: 小而美不代表「小眾」,而且當時外部也有要將台視華視一起公共化的聲音
: ,因此小而美的說法是先從一個頻道一個電台做起。公共電視法當然是經過
: 很多折衝,跟初衷是會有一些出入,但這已經算是還算差強人意的成果了。
: : 跟國外一樣的是"拉贊助",而不是編列捐贈。因為這樣的話就
: : 是政府電視而非公共電視,國外也是跟民眾收錢而不是政府給錢。
: : 不過話說回來,跟民眾收錢的話沒錢的人就看不了了,也就失去公
: : 共的意涵,所以才有後來的折衷出現。
: 這是透過「立法」要求民眾繳交執照費,這也算是國家的一種「稅」,只是
: 這筆錢政府徵收後轉給公共電視。
: : 這點請參考王拓委員89.10.24提案,90.10.24三讀通過之第二
: : 條條文修正草案。
: : http://lis.ly.gov.tw/ttscgi/lgimg?@904603;0585;0598
: 這是提案時間以及三讀通過時間,在提案前早就有要求停止逐年遞減的聲音
: ,早到公視法一立法完成聲音就出現了。
: : 問題是幾乎都賠錢。中央社,央廣,華視這些官股機構沒一個
: : 賺錢。後者現在自負盈虧,但是前兩者都還需要新聞局補助才撐的
: : 下去,跟公視一樣。這樣哪裡會有錢進來呢?
: 廣播電視法的第14-1條說的是跟商業廣播、電視事業經營徵收,不是跟中央
: 社,央廣、華視等徵收,運用這筆收入做為公共電視的捐贈經費來源。
: : 對。然而這就牽涉到公視是否要改變初衷的問題。你如果要擴
: : 大規模,那麼增大預算是必須的,這沒問題。但是如果你還要維持
: : 小而美的話,那麼增加捐贈必要性在哪裡?再者,如果華視可以盈
: : 餘的話,那麼為何不把華視直接取代公視,直接一台做兩台業務就
: : 算了?這點在當年公視法審議的時候就有人主張過了,只是被一面
: : 倒的聲音淹沒了。
: 公共電視沒有改變初衷,當時就認為台視華視都要併入公共電視,因為一台
: 是做不了又是照顧媒體弱勢族群,又要兼顧主流觀眾收視的需求,因此才會
: 一直都有聲音是由台視華視擔任主流大眾觀眾的節目製作,由公共電視照顧
: 媒體弱勢族群,而且華視要能做到有盈餘也是他能拉廣告才有可能,不是現
: 今公共電視的無廣告所能達成。
: : 至於台華視兩台公共化的問題,一公一民的主張是羅文嘉委員
: : 主張的,跟李慶安委員有何關係?
: : http://lis.ly.gov.tw/ttscgi/lgimg?@916601;0057;0098
: 就說了「一民營一公共」的主張是折衝下的結果,因為李慶安等人是想要將
: 台視華視都民營化,所以羅文嘉就提出一個折衷的版本,如果這樣都認為跟
: 李慶安等人無關,那是漠視了當時事件的始末。
: 當時新聞局長是蘇正平,有次被邀來立法院接受質詢因報到人數不足流會時
: ,私下李慶安等人就跟蘇正平舌戰,李慶安認為台華都要民營化,而蘇正平
: 是力主台華都要公共化。
: : 監事會也只能監督財務不流入私人口袋,並不能杜絕無效率的
: : 運用。否則監事會啥可以干涉的話還要董事會幹麻?而且立法院也
: 監事會哪「只能監督財務不流入私人口袋」?
: 公共電視法 第21條
: 公視基金會應設監事會,置監事三至五人,並互選一人為常務監事。
: 監事應具有大眾傳播、法律或會計等相關學識經驗。監事之任期及解聘,
: 準用本法有關董事之規定。
: 監事會應稽察公視基金會經費使用之情形,及有無違反公視基金會經費財
: 務稽察辦法與其他法律規定。
: 前項公視基金會之經費財物稽察辦法,由董事會定之。
: 監事會是一個監察機構,由他負責來稽查董事會,如果這樣都會認為是監事
: 會啥都可以干涉而幹嘛要董事會,那如今立法院能以經費干涉董事會運作,
: 是否也該考慮董事會存廢問題?
: : 無法當太上監事會,因為主管機關是新聞局。惹火立法院的是公視
: : 基金會一直不來報告,立法院除了預算權之外沒有任何的武器可以
: : 逼迫公視面對這件事情。而且到最後教育文化委員會也輕輕放下了
: : ,只可惜後來殺出總經理放話這個事情。。。
: 既然主管機關是新聞局,為何立法院不去監督新聞局,由新聞局取得公共電
: 視基金會的報告,卻硬要直接涉入干預公共電視?
: 最後會輕輕放下也是最後董事長不得不屈服於預算還是要立委放行,最後立
: 法院是拿到報告而想放行的嗎?還是公共電視董事會屈服立法院的干預而可
: 放行的?
: : 擴大董事會成員人數其實也是"全民參與"的一種。否則像民間
: : 團體喊口號式的"擴大全民參與,落實全民監督"要怎麼執行?還不
: : 是要回到這個方式上來。
: 擴大董事會是全民參與,擴大監事會成員更能落實「擴大全民參與,落實全
: 民33;1監督」。
: : 立法院無法決議這種事情,否則不是又有話可以講嗎?
: 決議請勞委會好好調查公共電視的勞資糾紛是無法做的話,那直接決議要公
: 共電視「新聞節目製作購買、一般節目製作購買、節目企劃購買、節目製作
: 播映作業等費用細目,報請核可同意始能動支」,這種大剌剌伸手進入干預
: 公共電視的決議文卻可以做的成?就不怕「話可以講」?
: : 公視要繼續跟政府拿錢這是必然的結局。這點當年周荃委員就
: : 幹醮過了,所以才會說我們的公共電視其實並不公共。
: : http://lis.ly.gov.tw/ttscgi/lgimg?@863101;0264;0298
: http://0rz.tw/0c5ux
: 任何一個政治力都有慾望想要控制媒體,BBC 不會因這事就認為他不公共。
: 周荃的幹譙我是認為看看就好,她骨子裡根本不想要讓公共電視成立,因為
: 她當時有真相電視台。
: : 這個是定位的問題。如果要拉到這麼大的規模,廢除公視把業
: : 務拉到華視我覺得還快些。
: 不同的頻道做不同的規劃這本來就是公共電視要成立的初衷,最後的樣貌不
: 否認是妥協的結果,廢公視存華視這只是要繞回原路,公共電視要的就是能
: 以不同頻道服務不同收視族群。而不是想擴大收視觀眾做了太多討好主流收
: 視族群,而忽略照顧媒體弱勢族群及犧牲民眾媒體近用;或是做太多照顧媒
: 體弱勢族群及民眾媒體近用,結果被譏是「沒人看」。
: 因此,認為「誕生出來的"公共電視"其實並不"公共"」,卻又處處以尊崇「
: 當初教育文化委員會同意的初衷」所設的定位,否定公共電視納入其他頻道
: 擴大且區分服務族群,是否該繼續「其實並不"公共"教育文化委員會同意的
: 初衷」呢?還是該為公共電視朝標竿學習對象邁進而感到高興,並且希望公
: 共電視能獲得更多的資源做更好的節目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18.192
推
01/20 16:37,
01/20 16:3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235.193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