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岡村勲對於死刑的見解

看板politics作者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時間11年前 (2013/01/01 16:25), 編輯推噓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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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標題: Re: [心得] 岡村勲對於死刑的見解 : 時間: Tue Jan 1 14:36:49 2013 m 大提出了一個重點: : : 實際上你沒有真正處理那些貨真價實殺人犯的刑期問題,你只是用一個不得假釋的 : 無期徒刑來混過去,這只是眼不見為淨,「關起來就沒事了」的心態而已。真正要拿 : 「生命無價」的方式來談的話,我也同樣可以問你:如果這些人逃獄再殺了人怎麼辦 : ?如果他殺死看守他的獄卒怎麼辦?你沒法保證這些「百分之百不會發生」對吧?那 : 法律因為不能執行死刑的判決,而造成這些「無辜的生命」之後遭到殺害要如何處理 : ?再一個終生監禁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 而你下面的推文更坐實了這個重點: : -- : → Williamxxx:我可考慮拉 還是選擇用無期徒刑替代阿 112.104.105.219 01/01 14:52 : 推 DSNT:所以上面那句是在證實 m 大本文最後一句話, 118.171.245.31 01/01 14:55 : → DSNT:無期徒刑的犯人再殺了一個人之後要負的刑責就 118.171.245.31 01/01 14:55 : → DSNT:就是再一個終生監禁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 118.171.245.31 01/01 14:56 : → Williamxxx:是阿 112.104.105.219 01/01 14:57 「是阿」這兩個字說得很輕鬆,然後呢? 請問對一個已經背無期徒刑的犯人來說, 再一個無期徒刑對這個犯人實質上的差異在哪裡? 對被這種該死而沒死的犯人傷害,甚至犧牲了「無辜生命」的人來說, 再給這個犯人一個無期徒刑的意義在哪裡? 廢死不應該只是關起來就沒事了, 應該做到包含的是對被害者家屬的感同身受的後續規劃才是重點。 結果你的一句「是阿」還真的是道盡人間冷暖。 另外就如同我之前所說的,如果再犯這樣的罪就是一個無期可以解決的, 我要是犯人要是不試著越獄大概就是在監獄裡日子過太爽不想出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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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死刑跟五條死刑也沒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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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對犯人來說沒有分別,所以在把這個犯人判死刑後, 應該儘速執行死刑避免這個犯人再傷害甚至殺死別人。 間接的保護了因這個犯人被判死刑後可能被傷害的無辜生命。 你的做法呢?再給犯人一個實質上根本就沒不同的無期徒刑, 對後來被傷害甚至殺死的無辜生命又做了什麼保護,負了什麼責任? 不要舉這麼低階的類比法出來行不行?

01/01 16:29, , 2F
所以無期不得假釋跟死刑只是差在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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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6:30, , 3F
同樣的問題我懶得再答了 爬爬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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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6:34, , 4F
同樣的問題我也是很懶得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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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6:34, , 5F
不過兩邊一直跳針 看得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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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 都沒有什麼新的質疑點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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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再引了 m 大的問題來詢問啦, 如果發生了 m 大提出來的這種事這麼辦呢? 與其只能用「一個死刑和五個死刑也沒有差別」來扯遠, 要不要試著正面回應一下能實質上給犯人什麼懲罰,家屬什麼安慰呢? 這種罪行的犯人可不是關進去就沒事了, 關進去後有可能發生的情況總要有個回應才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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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說是w大一直沒有正面回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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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大如果有正面回應 兩邊就不會再同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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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6:37, , 9F
一直跳針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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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有人反駁了我的回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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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上的懲罰不就是無期徒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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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個已經被判無期徒刑,又再犯罪的犯人再給他一個無期徒刑, 請問一下這個犯人實質上因第二次犯罪得到的懲罰是什麼? 這個問題應該沒這麼難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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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大第一個推文「一個死刑和五個死刑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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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讓我想起先前Tompson大發文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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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Thompson大也是說1個死刑和5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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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沒有差別。那麼小弟當時反問,一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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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徒刑和5個無期徒刑也沒有差別,還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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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有差別,所以判1個10年和5個10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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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Thompson大沒有給我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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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 16:50, , 19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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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廢死人士總愛說支持死刑的人是因為認為把人斃了就沒事了, 結果看來某些廢死人士倒還真認為把人關進去就沒事了。 還是那句老話,如果我已經背了一個無期徒刑, 不論我怎麼逃跑怎麼扁人甚至殺人就只是再多一個無期徒刑的話, 那我還乖乖待在監獄裡面不試著越獄除了過太爽我還真想不到其他理由了。 ※ 編輯: DSNT 來自: 118.171.245.31 (01/01 16:58)

01/01 17:18, , 20F
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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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ufs7OG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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