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不在籍投票

看板politics作者 (當妳走進靈魂的窗口)時間13年前 (2010/11/28 11:37), 編輯推噓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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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還沒有立法院三讀通過前 都不算法律 也沒有任何拘束力 這點閣下可以參考憲法以及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規定在此不贅述 另外 立法委員也有提案 增修法律的權限 這些草案送進立院 是不是照本通過 並未定數 這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也是有規定 可供您參考 換言之條文是有更動的可能 (http://law.moj.gov.tw/index.aspx 全國法規資料庫) 稱為草案 甚至政策 亦不為過 單純的內政部會議決定仍然屬於政府公共政策制訂範圍 (四個流程 政策制定 立法通過 政策執行 政策監督) 可能是在下資訊不足 如果閣下知道相關具體草案 有哪個機關已經公佈週知 不妨指引出處 供大家討論 公共政策 本屬大家可以公開討論 辯論的空間 可受公評 不過若過於強調藍綠二分 提出不同意見 即黨同伐異 至為可惜 ※ 引述《HowChu (好球)》之銘言: : ※ 引述《lostt (事不過三!)》之銘言: : : -- : : ◆ From: 114.26.178.200 : : → XSZX:所以說被害妄想症的症頭一直沒停過.... 58.115.9.242 11/28 09:18 : : 推 crymix:草案在我們法界的認定必須公佈讓公眾週知 61.228.25.229 11/28 09:59 : 你的法界怎麼跟憲法不一樣 : 憲法說法律要立法院通過總統公佈 : 為啥你只說一半? : 又為啥要把「法律」一詞偷換為「草案」? : : → crymix:才算數 可以逐條檢驗 逐條討論 所以在下認 61.228.25.229 11/28 10:04 : : → crymix:為還只是政策規劃階段而已 61.228.25.229 11/28 10:04 : : → crymix:既然還未有具體條文出現 討論無妨 61.228.25.229 11/28 10:05 : : → crymix:等草案公佈不妨開個議題分享看法也不錯 61.228.25.229 11/28 10:07 : 聽起來好像很中肯的樣子 : 但是仔細推敲起來,不過還是胡說八道 : 就算草案尚未經立法院通過,但也代表提案者的立場 : 偏有人卻故意造謠,說啥草案還不算數 : 所以馬政府的立場就隨我抹黑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5.229

11/28 11:54, , 1F
討論,請有所本,誅心論作為討論之本
11/28 11:54, 1F

11/28 11:54, , 2F
的話,至為可惜
11/28 11:54, 2F

11/28 12:05, , 3F
在一切未形成法律三讀之前都有其可能性
11/28 12:05, 3F

11/28 12:06, , 4F
也就形成開放性的空間 這是在下的論點^^
11/28 12:06, 4F

11/28 12:31, , 5F
論點,請有所本,誅心論作為論點之本
11/28 12:31, 5F

11/28 12:31, , 6F
的話,至為可惜
11/28 12:31, 6F

11/28 12:46, , 7F
跳針也很可惜
11/28 12:46, 7F

11/28 13:01, , 8F
具體條文尚未出現 論誅心 言重了
11/28 13:01, 8F

11/28 18:21, , 9F
如果是你crymix自己的意見,就請妳說清楚是
11/28 18:21, 9F

11/28 18:22, , 10F
清楚是你自己的意見,不要讓人以為是政府或
11/28 18:22, 10F

11/28 18:22, , 11F
者K黨打算做什麼事情。不過就是說清楚,有
11/28 18:22, 11F

11/28 18:23, , 12F
麼難嗎?
11/28 18:23,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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