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請支持連宋的台灣人 講中@下位啥挺連宋

看板politics作者 ((1/2雅各)x10)時間20年前 (2003/12/13 08:25),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8 (看更多)
※ 引述《kx (題拉米蘇)》之銘言: : wetteland你不是老師喔 : 不是你開書單我來看 : 你至少應該把資料換成資訊吧 : 不然我要回你 : "www.google.com.tw 搜尋回來再跟我討論" 如果你寫論文能引用google,那就隨便你。 : 我也從來沒有把'臺灣人四百年史'當作聖經 你提了n次了。 : 不行拿不出證據就抹黑喔 : 我查到的是在日本統治台灣最後幾年 : 的確強迫改姓名禁制宗教禁制祭拜祖先 : 可能執行率沒有那麼高 : 在佔據台灣五十年中的幾年 : 但確確實實三本書都有提到 哪三本書?請說。 : 如果你覺得那幾本書的內容有錯 : 那你指出來讓大家有個學習的機會阿 : 你是碩士還是博士 : 我很期待你能給我什麼震撼的見解 : 不要以一種不屑的態度不討論嘛 : 這樣我會覺得你是拿不出東西就腦羞成怒 : 那我要換我不屑你喔 : 我最討厭沒有理由去舔日本屁股的人 我陳述事實,請看: 所謂的不能祭拜祖先是「正廳改善」, 這是由地方政府發起的。 在1936年12月5日,臺南州東石郡鹿草庄的兩村舉辦牌位焚毀儀式, 之後各地效法。 總督府不置可否,冷眼旁觀。 但各地有急有緩,為了怕矯枉過正, 1937年12月1日臺灣神職會發佈「正廳改善實施要項」, 建議臺灣家庭的正廳安置神棚,奉祀神宮大麻, 勸導民眾設立祖靈社, 希望培養皇民精神。 不否認,會有某些地方採取強制做法, 但這並非全臺灣的常態。 「國語家庭」, 也是從地方政府開始, 1937年臺北州推行「國語家庭」制度, 之後各地效法。 只要全家在家都說國語,就可申請, 通過審核後就是「國語家庭」, 可獲頒證書、獎章、門標, 此外還有優惠, 小孩可以上小學校(臺灣兒童本來只能入公學校), 可優先入中學,公家機關優先錄用。 但是臺灣家戶成為「國語家庭」的只有1.3%。 光看優惠一堆,就知道是鼓勵,非強制性質。 不然你看看國民黨禁止說臺語, 是鼓勵說國語嗎?不是。 而是處罰說臺語。 鼓勵跟強制是不一樣的,請搞清楚。 比較激烈的是「寺廟整理」, 本來是禁止焚燒金紙,祭典改行神道式之類的做法。 而1938年起有「寺廟整理」運動, 整併地區的寺廟,解散神明會。 但是總督府于1939年1月31日警告地方官廳慎重其事,尊重民意。 這也不是總督他多尊重臺灣人, 只不過政治就是大家過的去就好, 這種沒有實質作用,又容易激起全民反彈的事, 只要稍有政治腦袋的人都會緩一緩的。 改姓名, 1940年2月11日,臺灣總督府公佈改姓名辦法, 目的是希望臺灣人能成為真正日本人, 但是不具有強迫性質。 而且有兩條件才能改姓名:國語家庭&具有皇民素質。 500多萬臺灣人,也僅有12餘萬改姓名, 這能強迫嗎? 說難聽點,日本人自侍高人一等, 他視臺灣人改姓名為他們給你的「恩賜」, 有人會把「恩賜」強迫給人嗎? 你因為我不需要數位相機,而強迫我一定要接受,不接受不行嗎? 這許多的措施,在中日戰爭開始後加溫,但漸有反效果, 在長谷川清就任臺灣總督後,採取較為緩和的措施。 而徵兵, 日本人本來就不當我們臺灣人是真正的日本人, 所以臺灣人無服兵役義務。 早在1938年朝鮮就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 朝鮮人很踴躍,因為他們認為在戰場上可以表現的比日本人更好, 出一口氣。視之為「血稅」。 臺灣是直到1942年才實施陸軍特別志願兵制度, 當時臺灣許多青年自願從軍。 你不要說日本毒化臺灣青年, 事實上,當時的臺灣在法理上是日本領土, 臺灣人一出生就是具有日本國籍, 雖然有待遇上的差別。 平常就算了,但是在打仗時,更能激起同仇敵愾之感。 你也不要說多數臺灣人如何背祖、奴化, 至少日本是實質統治臺灣40多年了,年輕人一出生就是日本國民, 他不認同日本,那才是奇怪的事。 舉例說好了,你平常討厭兄弟的要死, 陳鐵支打了追平安打,你不也一樣歡呼, 難道會有人說:幹麻不被三振,你要是被三振,看你跩個屁。 只有今天的臺灣才有這種怪異的現象, 土生土長的臺灣人,居然認同敵人,打擊自己的土地,那才殊不可解。 直到1945年4月臺灣才實施全面徵兵制度, 不過不久戰爭也結束了。 像是鍾肇政就被徵兵入伍,移防盜鐵砧山訓練, 連戰都還沒打到就終戰了。 我不是替日本說話, 只是還原事實,了解歷史要有同理心, 不是翻書打嘴砲。 事實就是臺灣當時是日本的合法領土, 即使有差別待遇,但是日本他有不可能自找麻煩, 搞爛臺灣,讓臺灣人揭竿起義, 所以施政即使稍有可議, 也是在可接受的範圍內。 即使臺灣人也不滿日本政府的所作所為, 但是,會讓臺灣人覺得日本政府還有一絲懷念的, 就是國民黨政府。 感覺是透過比較得來的, 國民黨佔據(當時尚未簽訂合法條約,別再說開羅宣言了。)臺灣後, 有多爛,多不合理,改天再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5.2
文章代碼(AID): #_sbnWiQ (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_sbnWiQ (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