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致板主的公開信 (Re: [問題] 卡客的動作多奧叫做奧)

看板points作者 (Hakuna Matata)時間9年前 (2017/02/15 13:39), 編輯推噓14(14015)
留言29則, 1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7/7 (看更多)
諮詢收錢很好啊 我贊成商業行為 (我沒在這裡賣過任何東西啊,我先說。我只是買方) 我覺得真金白銀才是真的 你付了錢,被諮詢方才有義務提供對等的服務 再說,你問免費的,沒搞定,你只能摸摸鼻子 你付錢,對方沒做到,或者是爽約 你才能對他有要求啊 金錢其實是對賣方的一種約束 是服務品質的保證 有何不可? 再說。有人戰說OOO沒繳稅 沒證據,可以往人身上潑糞嗎? 如果你有證據,歡迎向國稅局檢舉。國稅局感謝您。 如果沒有,不要忘了台灣是「無罪推定原則」 如果您未審先判,這跟大家罵的智商三十的人,又有何不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7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ints/M.1487137156.A.D9D.html

02/15 13:48, , 1F
我也覺得收錢很好 有收錢才有相應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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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3:55, , 2F
那個....專有名詞不要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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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推定不是這樣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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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都是大人 免費又要有最好的deal想也知道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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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3:57, , 5F
我也想股版有名燈幫我早早退休阿 但可能遇到冥燈結果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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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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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懂還要查維基的就不要拿來硬凹 維基第二行就打你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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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eh不要生氣了XDD 人家看不懂中文而已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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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20, , 10F
實際上台灣來講社會風氣根本不是無罪推定,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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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檢調先放風聲給媒體開始未審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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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h大,我的確不是法律人。如冒犯、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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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4:50, , 13F
我也沒別的意思 只是因為你文中所敘述的東西不能這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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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希望你不要亂用而已 你可以表明想法 但是專有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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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他的規範跟定義,不適用於你現在敘述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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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版點什麼大小事都可以拿出來吵 看的好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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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什麼都要吵 而是為了模糊焦點 帶風向 所以要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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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5:51, , 18F
別鬧了 風向這麼好帶的嗎? 別再討論其他無關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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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6:56, , 19F
a大,好久不見! 好久沒看到a大分享了~ 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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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引用無罪推定有什麼問題? 蠻合理的情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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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第二行就有了好嗎 無罪推定是給刑事訴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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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這個東西專指刑事不法 行政不法沒這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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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闖紅燈被開罰單會說你犯闖紅燈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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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逃漏稅捐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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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到底是要講逃漏稅還是逃漏稅捐罪? 構成要件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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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 單純沒報稅有逃漏稅捐罪構成要件該當?
02/15 17:47,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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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漏稅捐罪偵查主體是國稅局?
02/15 17:48,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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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批踢踢當成跳板就好 以後各自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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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19:21, , 29F
這裡不是法律版 別再討論這個議題 最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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