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子減肥致死 起訴醫師及藥劑師

看板pharmacist作者 (無止境的奮戰)時間14年前 (2009/12/21 21:43), 編輯推噓7(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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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aoms (∮)》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女子減肥致死 起訴醫師及藥劑師 : 時間: Mon Dec 21 19:56:02 2009 : : 作者: neoma (neoma)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女子減肥致死 起訴醫師及藥劑師 : 時間: Mon Dec 21 17:50:24 2009 : : http://udn.com/NEWS/SOCIETY/BREAKINGNEWS2/5321049.shtml : :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即時報導】 2009.12.21 04:54 pm : : 女子張楊婷玉95年11月到知名的「楊氏診所」進行減重療程,醫師開給多種中樞神經興奮 : 藥物,有心臟疾病的張楊婷玉服藥後死亡,台北地檢署認為藥袋上未標示正確中英文名稱 : 及可能造成的副作用,僅註明「促進脂肪燃燒」、「輔助脂肪燃燒」,且未注意追蹤患者 : 身體狀況,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看診醫師林紹安及藥劑師楊華榮。 : ----------------------------------------------------------------------------- : 處方是醫師下的,藥師比較衰吧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20.129.68.55 : → show282:這時候就是藥師的責任了 12/21 17:51 : 推 metsuan:藥師給藥前也要先審過藥單阿..... 12/21 17:51 : 推 DrBear:推醫藥分業:藥師才能監督用藥比較安全,出事:藥師很衰 12/21 17:51 : → DrBear:有藥師什麼便宜都要佔的八卦嗎 12/21 17:52 : 推 poliwise:藥師 也只是聽命行事而已 這家八成沒分業 12/21 17:53 : 推 DrBear:診所要開業就要聘藥師,這不是分業中的精神之一嗎 12/21 17:54 : → poliwise:處方釋出才是醫藥分業的精神 熊醫師您這.... 12/21 17:56 : 推 ameko34:明知有心臟病還開這種藥給他吃 這分明是故意殺人 12/21 17:57 : 噓 weirdlight:...藥師一直提倡醫藥分業,然後強跳他們有專業 12/21 17:57 : 推 RAWISJERICHO:這絕對兩個都有錯 藥師要負很大責任 12/21 17:57 : → weirdlight:不過目前診所雖然強迫要聘請藥師,可是藥師本身還是沒 12/21 17:58 : → weirdlight:功能。強調醫藥分業的,強調專業的當初那些人出來面對 12/21 17:58 : → RAWISJERICHO:藥師如果要免責只有一種情形 就是有告知醫師情況 12/21 17:59 : 推 DrBear:處方釋出才是醫藥分業的精神,強迫要聘藥師只是為了包藥 12/21 17:59 : → weirdlight:拿多少要多少權力就要付多少責任! 12/21 17:59 : → RAWISJERICHO:並且醫師堅持要這樣開處方 只有這樣才能免責 12/21 17:59 : → DrBear:那我買包藥機請工讀生就好了,為什麼要聘藥師? 12/21 17:59 : → weirdlight:只要包藥就好那幹嘛不請老婆包就好= = 12/21 18:00 : → DrBear:就是因為開始實施醫藥分業才會所有診所都要聘藥師的 12/21 18:00 : → weirdlight:診所藥師要包健保還要五、六萬 12/21 18:00 : → RAWISJERICHO:本來診所聘就很奇怪 病人就失去拿藥地點的自由 12/21 18:01 : → weirdlight:既然他們都堅持醫藥分業了~那該負責時不要推託阿 12/21 18:01 : → RAWISJERICHO:這種責任想推拖也賴不掉 絕對的 掛牌就要負責 12/21 18:02 : → weirdlight:科科...台灣人去診所沒拿到藥你以為他願意付錢嗎 12/21 18:02 : → RAWISJERICHO:對阿 所以不太健康的方式聘藥師 ? 12/21 18:02 : → weirdlight:診療專業的價值並不存在呀 12/21 18:02 : → weirdlight:遠目... 12/21 18:03 : → RAWISJERICHO:ㄟ...總之呢 病人要嘛會告兩個 不然就告醫師 12/21 18:03 : → RAWISJERICHO:這個案例 兩者都錯 如果只告醫師 就只是薪水上考量 12/21 18:04 : → RAWISJERICHO:只能說原PO對責任歸屬上有點不太清楚 12/21 18:05 : 推 whiterose:藥看久了都不藥了... 12/21 18:05 : 推 khone:健保局政策失敗你不會去健保局丟雞蛋喔 12/21 18:17 : 推 JoshKnight:藥師沒有責任嗎? 12/21 18:36 : 推 JoshKnight:而且診所跟本就不能聘藥師 12/21 18:39 : → JoshKnight:民眾: 科科 又多了一個可以告的人了 12/21 18:40 : 推 FlyinDeath:樓上一定沒看過"隔壁藥房"這種東西... 12/21 18:40 : 推 JoshKnight:原來樓上看過就不算犯法 12/21 18:43 診所聘藥師根本就不叫『醫藥分業』 請搞清楚 醫藥分業的定義 是處方者不可從販賣藥品獲得利益 處方者擁有藥局 會造成利益衝突 所以處方者不可擁有藥局 至於現狀為何 大家都清楚也不用多說了 反正病人的權益從來都不是第一考量 當藥師受聘於醫師 拿醫師薪水 當醫師是老闆的那一剎那 藥師的功能性就已經被折損大半 試問誰敢挑戰付你薪水的老闆呢 現在這個畸形的你知我知只有健保局不知門前藥局制度 充其量是各方利益衝突下的平衡點 該案例醫師固然有錯 但藥師既選擇加入共犯結構 那出事也就沒啥好說的 制度不改 什麼醫藥分業藥事照護都是空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63.34

12/21 22:42, , 1F
......那醫院也不能請藥師了 ㄎㄎ
12/21 22:42, 1F

12/21 23:01, , 2F
簡單的說..就是要推行單軌制
12/21 23:01, 2F

12/21 23:59, , 3F
醫院藥師的老闆 不是處方的醫師 這並沒有問題
12/21 23:59, 3F

12/22 00:09, , 4F
它可能指院長看診開處方吧?!
12/22 00:09, 4F

12/22 12:42, , 5F
說的好 你自己願意加入這個共犯結構 就認命罰吧
12/22 12:42, 5F

12/22 15:51, , 6F
推診所不該有藥師 要分就要分的乾淨 否則只是好聽好看
12/22 15:51, 6F

12/23 11:39, , 7F
醫院處方醫師受聘於醫院老闆 醫院藥師聽命於處方醫師
12/23 11:39, 7F

12/23 11:39, , 8F
那還不是完完全全一樣?
12/23 11:39, 8F

12/23 11:40, , 9F
只是直接間接的差別而已啊
12/23 11:40, 9F

12/23 13:23, , 10F
誰說醫院藥師聽命於處方醫師的? 處方醫師發薪水嗎? 評考
12/23 13:23, 10F

12/23 13:23, , 11F
績嗎? 管工作分配嗎? 別再拿一些完全講不通的東西來搪塞
12/23 13:23, 11F

12/23 13:26, , 12F
如果潛意識裡就認為"其他醫療人員都要聽命於醫師"
12/23 13:26, 12F

12/23 13:27, , 13F
那我只能說 台灣的醫療專業教育 對於"尊重不同專業"
12/23 13:27, 13F

12/23 13:27, , 14F
這塊 真的作得很失敗....
12/23 13:27, 14F

12/23 21:57, , 15F
在醫院 開處方的醫師通常跟付藥師薪水的人 是不同一個人!!
12/23 21:57, 15F

12/27 18:46, , 16F
醫院藥師可以針對處方問題對醫師提出疑問的,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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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18:46, , 17F
完全聽命於處方醫師。
12/27 18:46,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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