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子減肥致死 起訴醫師及藥劑師

看板pharmacist作者 ((★>>>>>))時間14年前 (2009/12/21 20:37), 編輯推噓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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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aoms (∮)》之銘言: : → weirdlight:遠目... 12/21 18:03 : → RAWISJERICHO:ㄟ...總之呢 病人要嘛會告兩個 不然就告醫師 12/21 18:03 : → RAWISJERICHO:這個案例 兩者都錯 如果只告醫師 就只是薪水上考量 12/21 18:04 : → RAWISJERICHO:只能說原PO對責任歸屬上有點不太清楚 12/21 18:05 : 推 whiterose:藥看久了都不藥了... 12/21 18:05 : 推 khone:健保局政策失敗你不會去健保局丟雞蛋喔 12/21 18:17 : 推 JoshKnight:藥師沒有責任嗎? 12/21 18:36 : 推 JoshKnight:而且診所跟本就不能聘藥師 12/21 18:39 : → JoshKnight:民眾: 科科 又多了一個可以告的人了 12/21 18:40 : 推 FlyinDeath:樓上一定沒看過"隔壁藥房"這種東西... 12/21 18:40 : 推 JoshKnight:原來樓上看過就不算犯法 12/21 18:43 病人是什麼樣的心臟疾病? CAD嗎? 怎樣的程度? 有治療嗎? 減肥醫師可能不知道, 藥師更不可能知道, 更有可能病人自己都不太清楚 能評估啥!!不行嘛 如果三個字心臟病風險就不能用藥,那醫院醫師藥師通通已經死在一邊了 所以肥胖的病人就不減肥了嗎? 不能用藥減肥, 出去跑步運動也可能死在路上的 更何況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跟用藥相關 只能說醫師衰到成份大, 藥師沒照優良調劑作業規範標示, 一起陪葬 爭吵用藥安全只是爭個神主牌而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1.223.191 ※ 編輯: oceanweaver 來自: 61.61.223.191 (12/21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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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聽演講,告知病患義務用藥袋警語標示也算!秘密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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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但很多診所都搞不清楚這一點,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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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減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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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能就是我們存在的目的,因為有太多的不可掌控性和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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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性,我們和醫師的專業訓練就是盡量減少此類的事情,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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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算還是不如天算,時也運也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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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肥診所都是自費的,不加入健保,怎麼會理健保局規定,當然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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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上的字都是電腦事先就打好了,不會寫出副作用造成病人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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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就傻傻的領自以為是"減肥專門"的特效藥...這就是目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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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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