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申請消除劣文
※ 引述《smart1988 (蒼穹)》之銘言:
: dai大,不是我要潑冷水,不過我建議你把標籤改成[討論]比較好
: 因為 part-timebm 是禁止非當事者回覆申訴文的
謝謝指教
: ※ 引述《dai23 (各式印刷承接估價)》之銘言:
: : → smart1988:男性可穿比基尼應徵完全違反一般社會觀點 03/07 12:34
: : 您要說的應該是 很多人不能接受 包括版主
: : 有些男生擁有少女心也有魔鬼身材
: : 如果我是業主 一樣的薪資能找到這樣的人製造話題性
: : 我或許還會加薪請他
: : 你就是對於兩性平等的不公平 誰說男生不能穿比基尼??
: : 以前 "護士"=女生 現在也有男護士 誰說一定什麼行業就是什麼性別呢??
: : 這不就是性別平等法的宗旨??
: : 即將為PT版版主的您是不是公開表示不把性別平等法放在眼裡呢?
: 關於你問我是不是公開表示不把性別平等放在眼裡這一點,我想做些回應
: 至於我將來會不會通過板主審核,我也不知道,所以就暫不討論吧
: 我那句推文的意思是,現今絕大多數的雇主都不會去雇用穿比基尼應徵的人
: 這和我是不是歧視穿比基尼的男性一點關係都沒有
: 我文內完全沒提到我認為男性不能穿比基尼
: 會說男性穿比基尼『應徵』違反了一般社會觀點,是我之前看了許多案例所得出來的結論
可能是我眼睛花了沒看到內文有"應徵"兩個字 我以為你的推文"應徵"是打錯的字
在此致歉
不管是女性還是男性 以社會觀點來說很少會穿比基尼應徵..
我看到的是寄mail附照片 原po有提到穿什麼應徵嗎?或者要面試??
: 這個結論和我對於男女平等的看法之間並不是等號
: 如果你認為男性穿比基尼應徵而雇主會欣然地雇用是「一般大眾社會觀點」
一下說社會觀點 一下說男女平等 你又說不是等號 萬一您當上版主
您到底是要以社會觀點還是兩性平等法去執行版務??
還是今天以法律為前提 明天改成您所謂的社會觀點?
不管法律是怎樣 男性穿比基尼當然不是「一般大眾社會觀點」
那.......有違法嗎??
: 那麼我來講些我在任內遇過的案例好了
: 你說如果你是業者你會高薪聘用,我不知道你是隨便說說還怎樣,但我就先相信你
: 但你這種雇主也只能說是個案罷了。
如果說法成立 我承認 絕對會是個案 但是....違法嗎?
: 當我還是PT板主的時候,很多文章說要給身高體重、限裙裝
: 結果有幾個不死心的男板友真的穿女裝去應徵
: 照他們跟我訴說的身高體重來看,還真的符合你所說的「魔鬼身材」(不是肌肉男喔)
: 結果還被雇主笑,說文內打的東西他們居然傻傻地相信
: 嗯,不過最後也沒罰那位雇主,因為那幾位同學也沒錄音之類的,所以也只能這樣
如果是劉薰愛呢? (關於誰是劉薰愛請自行估狗)
甚至對岸或者歐美都有所謂的變性藝人
這些人也不是變性後才長這樣阿 他們是變性不是整形
所以您的「魔鬼身材」跟我的「魔鬼身材」可能不太一樣
: 但這些都不是那篇文章之所以違反就服法的原因。
: 關於勞工局的解釋,你可以看本板第68篇,勞工局給了詳盡解釋
勞工局:一樣不可以用制服來做性別限制,這表示當初做制服就有性別限制,
難保有哪些男生願意穿制服之類的。
跟我想的一樣 還是有男生會穿比基尼
: 我的判斷方法(以前沿用)下面會提到,至於F板主的判斷方法請自行問他
: 趁這機會不如來說一下自己對處理板務的看法
: 我對於就服法一直採取「關鍵字認知」
: 今天一篇文內,就算再怎麼暗示別人自己是要徵女的
: 包括裙裝、泳裝甚至女用緊身衣也好,只要沒有「關鍵字」通常都會因為無證據而給過
: 但若該篇文內出現「女」、「Girl」、「男」、「man」之類的字眼,我一律都抓
: 不過我也不是不知變通。
: 之前有個在文內提到要徵30人,附註卻寫「女生,需著裙裝」
: 嗯,所以這篇文被我給劣了
所以只是主觀認知問題 如果我單純看「女生,需著裙裝」
我只是會認為他少寫了 「男生須著褲裝」
以「一般大眾社會觀點」男生會穿裙裝應徵或面試嗎? 如果不會 為何要特別說明?
以「一般大眾社會觀點」女生有可能褲子或裙子 所以要整齊當然要說明
因為特別說明才被劣退...這不是很冤嗎
: 後來那位雇主來信表示那是他表達錯誤,30人內有男也有女
: 我要求他請幾位IP不同的受雇男性,以具名的方式私信給我,確認無誤就銷劣
: 最後的結果是銷了,不過說真的那幾位來信的到底是不是真的有受雇,我不知道
: 我想表達的是,今天若因為文內部分關鍵字遭到劣退
: 但實際上是板主誤解
: 那麼與其以強勢態度和高姿態來質問板主,不如發信跟板主好好討論出解決方法
現任F版主以目前狀況看來試著跟他討論都沒結果
寫信詢問也是要回不回 或者冷冷的回答....版主可以高姿態 PO文者就不可以?
說話方式與姿態高不高會影響判決??
到底要以版規、社會觀點還是以態度來做判決??
: 如果能提出證明說應徵者有複數男性通過審核,那麼劣文原因就消失了
目前也不太可能有這種證明
F版主幾乎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刪文及列退 能有什麼東西證明.......
: 而且和板主私信,就算具名也不會外流,不需要擔心個資外洩
: 這不就是能夠輕易解決事情了嗎?
一點也不容易 現在PO文都強制要列出公司基本資料了 個資算什麼..
: : → ts1688:未滿18歲請勿應徵<<這就夠打你槍了 03/08 01:15
: : 工作到凌晨一點 誰敢請18歲以下的??? 雇主直接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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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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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2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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