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申請消除劣文
dai大,不是我要潑冷水,不過我建議你把標籤改成[討論]比較好
因為 part-timebm 是禁止非當事者回覆申訴文的
※ 引述《dai23 (各式印刷承接估價)》之銘言:
: → smart1988:男性可穿比基尼應徵完全違反一般社會觀點 03/07 12:34
: 您要說的應該是 很多人不能接受 包括版主
: 有些男生擁有少女心也有魔鬼身材
: 如果我是業主 一樣的薪資能找到這樣的人製造話題性
: 我或許還會加薪請他
: 你就是對於兩性平等的不公平 誰說男生不能穿比基尼??
: 以前 "護士"=女生 現在也有男護士 誰說一定什麼行業就是什麼性別呢??
: 這不就是性別平等法的宗旨??
: 即將為PT版版主的您是不是公開表示不把性別平等法放在眼裡呢?
關於你問我是不是公開表示不把性別平等放在眼裡這一點,我想做些回應
至於我將來會不會通過板主審核,我也不知道,所以就暫不討論吧
我那句推文的意思是,現今絕大多數的雇主都不會去雇用穿比基尼應徵的人
這和我是不是歧視穿比基尼的男性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文內完全沒提到我認為男性不能穿比基尼
會說男性穿比基尼『應徵』違反了一般社會觀點,是我之前看了許多案例所得出來的結論
這個結論和我對於男女平等的看法之間並不是等號
如果你認為男性穿比基尼應徵而雇主會欣然地雇用是「一般大眾社會觀點」
那麼我來講些我在任內遇過的案例好了
你說如果你是業者你會高薪聘用,我不知道你是隨便說說還怎樣,但我就先相信你
但你這種雇主也只能說是個案罷了。
當我還是PT板主的時候,很多文章說要給身高體重、限裙裝
結果有幾個不死心的男板友真的穿女裝去應徵
照他們跟我訴說的身高體重來看,還真的符合你所說的「魔鬼身材」(不是肌肉男喔)
結果還被雇主笑,說文內打的東西他們居然傻傻地相信
嗯,不過最後也沒罰那位雇主,因為那幾位同學也沒錄音之類的,所以也只能這樣
但這些都不是那篇文章之所以違反就服法的原因。
關於勞工局的解釋,你可以看本板第68篇,勞工局給了詳盡解釋
我的判斷方法(以前沿用)下面會提到,至於F板主的判斷方法請自行問他
趁這機會不如來說一下自己對處理板務的看法
我對於就服法一直採取「關鍵字認知」
今天一篇文內,就算再怎麼暗示別人自己是要徵女的
包括裙裝、泳裝甚至女用緊身衣也好,只要沒有「關鍵字」通常都會因為無證據而給過
但若該篇文內出現「女」、「Girl」、「男」、「man」之類的字眼,我一律都抓
不過我也不是不知變通。
之前有個在文內提到要徵30人,附註卻寫「女生,需著裙裝」
嗯,所以這篇文被我給劣了
後來那位雇主來信表示那是他表達錯誤,30人內有男也有女
我要求他請幾位IP不同的受雇男性,以具名的方式私信給我,確認無誤就銷劣
最後的結果是銷了,不過說真的那幾位來信的到底是不是真的有受雇,我不知道
我想表達的是,今天若因為文內部分關鍵字遭到劣退
但實際上是板主誤解
那麼與其以強勢態度和高姿態來質問板主,不如發信跟板主好好討論出解決方法
如果能提出證明說應徵者有複數男性通過審核,那麼劣文原因就消失了
而且和板主私信,就算具名也不會外流,不需要擔心個資外洩
這不就是能夠輕易解決事情了嗎?
: → ts1688:未滿18歲請勿應徵<<這就夠打你槍了 03/08 01:15
: 工作到凌晨一點 誰敢請18歲以下的??? 雇主直接抓去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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