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所務會議結論摘要

看板nthuilsttalk作者 (LaLa你醒醒啊~~)時間20年前 (2003/11/26 23: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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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b (忙裡偷閒)》之銘言: : ※ 引述《lili (give me a break~~~~)》之銘言: : : 這個理由真是好笑 : : 那沒空理學生的老師再辦就好啦~~~~ : : 我每個禮拜都跟老師吃飯 : : 吃到老師受不了改成隔週了 : : 互動非常良好 : : 我是不是可以不用辦預審了 : 有第二個理由啊...請見下句... : 基本上這是上面的說法,或許唯一的硬性規定就是要辦... 本所學位考試規則裡面 有規定申請學位考試的同時 需要繳交「論文預審發表會舉行記錄」 所以無論如何 預審應該是一定要辦的 而且因為當年七月底前要畢業的人 需在4/30之前申請學位考試 所以換句話說 四月底之前一定要辦完預審 對於預審的形式以及內容 所上一直沒有明確的指示 會讓大家有無所適從的感覺 不過 從今天所務會議的摘要看來 無論前面用了什麼理由包裝 似乎所上的意思是將預審的形式及內容的決定權 下放給各指導教授 並且將題目的把關責任交給畢業班導師 如果是這樣的話 或許我們現在應該要問自己的指導教授了 到時候只要能夠交出論文預審發表會舉行記錄即可申請口試.... 這樣也不錯 唯一的缺點 就是很可能沒辦法滿足所方說的 「讓所上的老師有個幫忙的機會」... 因為預審委員的人數如果所上不限制的話 很可能就是跟口試委員一樣 三個人 即使都找所內的老師 也才剛好只請到一半的老師幫忙 感覺上這種說法好像有些矛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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