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所務會議結論摘要
※ 引述《cuteLaLa (LaLa你醒醒啊~~)》之銘言:
: 需在4/30之前申請學位考試
: 所以換句話說 四月底之前一定要辦完預審
不對,預審在第八條中有規定要在明年二月底以前辦理...
: 這樣也不錯 唯一的缺點 就是很可能沒辦法滿足所方說的
: 「讓所上的老師有個幫忙的機會」...
: 因為預審委員的人數如果所上不限制的話
: 很可能就是跟口試委員一樣 三個人
: 即使都找所內的老師 也才剛好只請到一半的老師幫忙
: 感覺上這種說法好像有些矛盾
老師又不是一定要幫你忙....只是說有這個『機會』,
至於你要找多少老師都可以啊..
如果要單獨辦、只請三個老師,那資源相對就比較少,這是一定的。
方法有很多種,只是要選哪一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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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多久沒有買玩具了?
還是,你已經不認識玩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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