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好雷] 不能沒有你

看板movie作者 (喵)時間14年前 (2009/12/04 15:56), 編輯推噓106(10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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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ubert ((  ̄ c ̄)_▼﹌)》之銘言: : ※ 引述《thoraxe (stay true)》之銘言: : : 這是一個可憐又可悲的故事 : 因為這是一個改編自真實故事的電影,所以很難讓我用單純的電影觀點來看這部片, : 內人從事社會工作多年,雖然沒從事兒童安置相關工作,但也算滿有經驗的社工, : 我也曾從事相關工作,我有個很壞的習慣,很容易就抓到別人語句中不協調, : 試圖隱藏、修改的談話內容,偏偏工作面對的人都是很習慣說謊的, : 太喜歡抓Bug不太適合做會談,自己後來受不了就離開工作領域了。 : 先針對電影本身來談,這部電影是改編的,所以不知道那邊是真那邊是假, 既然你想要知道真實,那我就給你真實的案例。 http://www.epochtimes.com/b5/3/4/12/n299403.htm 主角是阮志忠(1965年生),職業是香水工人,在1992年認識了謝麗貞 兩人在1996年生下了一個小孩,以下因為當事人未滿18而簡稱謝女。 但阮志忠在登報戶籍後才發現謝麗貞早就跟王姓男子結婚,兩人因故爭吵後分離。 然而問題就在於謝麗貞已經結婚,這使得謝女的處境相當麻煩。 當時的民法1063條是這樣寫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如夫妻之一方能證明妻非自夫受胎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但應於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為之。 而 (1)謝女為已婚的謝麗貞之女兒 故 (2)除非謝麗貞或王姓丈夫說:『這孩子不是我丈夫的種!故我不承認她是我女兒!』 並使謝女定義為非婚生子女,否則謝女的扶養權很弔詭的會歸屬於王姓家庭。 (3)而且這個聲明是要在一年內追訴,否則就真的是王家的女兒了。 另外生父也無法認領的窘境。 但是只要是常人都可以理解這對夫婦都不會出面承認謝女是私生女... 所以就成為僵局。由於謝女尚未到國民義務教育年齡,故尚能維持無戶籍的狀況。 阮志忠至高雄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2001年,地院裁決阮志忠父女的關係存在。 阮志忠拿判決到高雄市苓雅區戶政事務所登記,但戶政人員認為判決與法有歧 故請示中央主管單位的內政部。重點來了,內政部採取無視判決而引原法 且謝女也要入學受教育,但戶籍不是他,依強制入學條例就會強制送到監護人王家 所以問題又回到原點,阮志忠這個生父又不能得到謝女的扶養權。 依照行政程序法,這個是民事問題要走民事訴訟,但行政院駁回了判決→死路 且不適用行政法院的陳情、訴願、行政訴訟途徑。 剩下的方法就是立法途徑:找立委,看能否以支持的立委修法而改變民法並獲得扶養權 結果呢? 2003年阮志忠上去立法院,結果被警衛攔在門口之外。 找了多家新聞台希望有媒體報導,但沒有下文。 立法途徑也斷了,司法也斷了,行政救濟不適用,連利用媒體發聲都沒人理 也就是說一般法定的程序都已經改變不了 謝女為王家的事實,這下以一個生父的角度,他能做的....也就只能用非法定的方式 申訴他的不滿。 事實上以一個公共行政的角度來說,這並不是父親的反社會行為 而是我們的制度盲點下,形成一堵堵結構上的牆壁,讓他和謝女無處發聲。 最後也正是我們的官僚體系一步步地讓他逼到懸崖角落,逼他無處可去, 讓他意識到他已經剩下沒有選擇的選擇→就是放棄謝女扶養權 也就是說,是我們官僚與法制逼他放棄扶養,而且逼他做出失序的舉動... 是我們的體制逼他發瘋做出反社會的行為... 從民法興革的角度來說,阮志忠可以說是民1063條修正的關鍵性因素 也因為這個事件,立委才將該條「知悉子女『出生』之日起『一年』內」條件 放寬到 (1)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 (2)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 (請注意並非是出生而是知悉子女為非婚生子女) 才取得血統真實與身分安定間之平衡。也解決了阮志忠女兒的戶籍問題。 這個真實故事在兩年前大學的我被教授引用為制度殺人的教學案例 進而警告我們在官僚與法律的依靠下,而不面對社會內多樣的真實認定範圍 是多麼容易的使弱勢者一步步走向反社會化的犯罪行為。 最近看完影片,雖然和真實有些差異,但在這一點,我認為並沒有誇飾... 你所認為的賺人熱淚而無討論空間,那是你因主見而駁斥 且沒有嘗試從文獻中追朔背後的真實,僅噓笑電影的虛假... 不僅在研究上這是個大忌,而且是很可悲的研究心態 因為你以下所言的,根本是批評一個不存在的對象。 花了大把時間扎個稻草人來笑 你不會覺得很蠢又無聊嗎? : 以主角的工作來說,海底潛水很賺的,就算是無牌的也很賺,比22k還多一倍有找, : 如果跟電影描述一樣認真賺錢,住的地方不見得多好,但肯定不會是住在倉庫。 : 所以他住的地方跟他的工作肯定有一個是改編的。 這點是改編沒錯,但我必須指正的是你對當時潛水伕職業薪資的空想 http://statdb.cla.gov.tw/html/svy92/9203005.xls 我特別找電影背景的2003的各業受雇薪資人數表 幫你解個惑,以2003年7月的潛水伕在該表薪資與統計為 人數 總薪資 經常性薪資 非經常性薪資 潛水夫 97 24433 23881 552 鑽井工 88 27504 26578 926 體力工 22271 23854 21990 1864 一般木工 9606 31965 31121 844 這邊定義的潛水伕是指有執照的工人,至於無照薪資則需下修,且無勞健保保障。 得到潛水夫病則需要自費看病....如果運氣好工作區有減壓倉的話。 我隨便找幾個體力型職業來比較,我實在看不太出來潛水哪裡好賺還比22000還多一倍(笑) 自己下載看看吧... 不要再扎稻草人了,去個勞委會抓資料會很困難嗎 唉 連資料不找就只會空論的傢伙 : 此外,最後社工帶著主角去找督導時,說要帶他去做深度會談, : 深度會談這幾個字只會出現在書面資料跟專業人員之間, : 沒人會跟個案說要跟你做深度會談。 : 然後那個跑政治線的記者後來變成跑社會新聞了,那個臉還沒到讓人認不出來吧。 : 電影本身都算小問題,主角本身的反應更讓人探討了, : 主角本人如電影般所演那般無知? : 一個正常人就算老婆跑了也會知道要幫小孩做戶口登記, : 就算你不知道那個五金行老闆也會知道, : 但拖了六年沒去辦過戶口登記,寧願小孩沒有健保?沒有疫苗? 因為他根本不能登記呀,傻子 在當時他就算驗DNA,內政部都指意要依民法要算王家人 高雄市的戶政人員會給他辦嗎? 那可是違法行政 我真的不太曉得無知的人到底是誰?也許活在自己空想的世界會比較快樂吧 (冷笑) : 合理來說,他本來就知道老婆是別人的,小孩本來就不能辦戶口, : 很多人外遇都把戶口辦在自己家裡,老婆去申請戶籍謄本時才發現多個小孩, : 在這篇電影裡面,主角選擇了不去登記來規避這件事。 : 在看電影時就有聽過小女孩被強制安置,當電影演到戶政轉到社會局時, : 我問老婆說你有可能因為這樣就強制安置一個小孩嗎? : 她說不太可能,除了貧窮之外,她頂多就是戶籍不明的問題, : 這應該可以交給法官判,如果母親那邊的家庭都願意放棄扶養權就會簡單許多。 判了,但是內政部不援例有什麼辦法? 如果生母能有勇氣面對公婆的謠言壓力說,那是我跟高雄的工人生的女兒, 不是我們王家的孩子。並且獲得其夫諒解,那事情早就結束了。 : 而且沒人喜歡執行強制安置,除了內心掙扎之外, : 還會遇到案家的騷擾(在電影後面就三不五時到社會局泡茶)。 : 在這段果然沒演到被強制安置。 : 我們都很好奇啊,那這樣怎會被安置呢? : 演到天橋那一段,雖然預告片都有這段了,我對著老婆說, : 一個帶著小孩試圖自殺的父親,你會不會強制安置? : 她說你敢不把她安置嗎?又帶去找大樓跳誰來負責? : 小女孩是因為父親帶著她要自殺才會被安置,甚至於沒有探視權, : 像幾年前另一個社會新聞,單親爸爸很忙,開卡車沒時間照顧兩三歲的小孩, : 那個小孩後來也被安置,但父親是有探視權的。 當時的法定父親根本就不是他,你講的單親探視是他們是生父母且曾經是婚生子女。 這是一個非婚生子女而且法定親屬還不是生父,兩者根本不一樣的case你也搞在一起... 以沒有修法的情境下,他連親屬都稱不上,何來探視權之有? 你知道嗎? : 大家很容易被誤導成是因為父親又窮又沒扶養權才被強置安置, : 真正原因是帶著女兒自殺,如果你是社工,你會選擇不安置嗎? : 今天電影是帶著很鮮明的主角觀點來看,甚至於把主角弄得很像智障般, : 其實小女生還染了滿漂亮的頭髮。 : http://www.vivianwu.org.tw/02fore.php?ser=8 : 今天主角如果沒這麼衝動,小女孩不會進入強制安置這一段, : 正常路線會變成要走法律路線,因為沒從事兒童福利這塊, : 大概僅知道會先要求母親那邊家庭拋棄扶養權,如果對方都願意,程序會跑很快, : 如果對方很刁難,那就要法院上見面, : 簡單講就像夫妻離婚時搶扶養權一樣, : 兩邊都要或兩邊都不要是最難的,一邊要一邊不要是最簡單的。 就是法院判決都無效了,立委、行政甚至媒體發聲都是死路 這個父親才會沒有選擇而走入犯罪讓大家注視這個問題。 智障的並不一定是反社會的個體,往往更多的是制度的智障使人推向瘋狂的邊緣 我們會說白米炸彈客、南越因被迫害屠殺的和尚而自焚的高僧、64站在坦克前的年輕人 我們到底是會說這些人怎麼那麼笨以自殘、犯罪而不走法定救助途徑? 還是會體認到他們其實已經喪失了法定救助甚至發聲途徑,才使他們走上險路絕路? 更了解體制,你會更了解體制不僅會有缺失盲點的不公,更有統治集團有意的壓迫... 如果我們沒有意識並起身改變這一切,則我們都是處於不公平公義的狀態。 : 夫妻兩人爭扶養權都要這麼謹慎了,更何況是外遇生的共三個人要談扶養權。 : 這部電影很賺人熱淚,不過以一個電影的角度來看, : 它把所有東西都演盡了,沒什麼討論的空間,就是賺人熱淚跟一些心得感想。 如果你要像某政治人物選擇性的篩選你要看的,當作你批判的基準 那我也沒辦法,你都把眼睛篩住了。但你要宣傳電影表達的現象不存在 那很遺憾的我相當的不苟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219.235

12/04 15:59, , 1F
推 寫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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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05, , 2F
推一個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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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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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10, , 4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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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15, , 5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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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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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17, , 7F
難怪戴立忍不斷的強調同理心,熟悉體制而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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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20, , 8F
不能全怪體制吧 體制後來不也做了改進?
12/04 16:20, 8F
遲來的修正公義難免需要社會危機與犧牲的出現,才能喚醒人們了解體制的不公平 我們常常是看到知道知道問題的官僚但不見得有權難以改變,而有權者卻和現實疏離而 捍衛著體制上的不公....這也是官僚安存於體制下的習病。 改變變革是需要權力與努力的說服力道沒錯 但我們還是希望從上到下的預先針對盲點改革, 總比出事後由下至上的衝撞推翻法秩序來的好。

12/04 16:26, , 9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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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33, , 10F
推,很多人永遠就不肯相信體制會殺人,幸運而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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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41, , 11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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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42, , 12F
因為不是發生在自己身上啊 一個用幻想法去理解別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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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43, , 13F
大推,有資料的回文會讓只會空泛批評的回文更顯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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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47, , 14F
專業又精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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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6:48, , 15F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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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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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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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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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01, , 19F
推你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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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03, , 20F
專業給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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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05, , 21F
推這篇文 不過那份薪資表和現實給薪狀況相去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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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07, , 22F
專業啦!! 不過為何判決不可以讓內政部答應?是因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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淚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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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這篇文章更精準,提一下我的疑問,第八頁應該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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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而非"判例".第三頁提到行政訴訟部分想請問原PO,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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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院是以無審判權駁回?問題是當事人對內政部所為的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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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14, , 2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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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15, , 28F
定怎麼會沒有審判權?(查過法學資料庫,沒查到此行政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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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要說當時的問題點了。當時內政部引援的是七十五年台上字第二○七一號判決: 即「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夫縱在受胎期間內未與其妻同居, 妻所生子女依民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亦推定為夫之婚生子女在夫妻之一方依同條第二項規定提起否認之訴,得有勝訴之判決確定以前, 無論何人皆不得為反對之主張,自無許與妻通姦之男子出而認領之餘地。」 這條簡單的說就是:即使夫因數種原因沒和妻同居,而和其他男生嘿咻生下小孩 除非其父母提出否認婚生子女之訴並打贏,那就推定是婚生子女。 這時高雄地方法院的判決又和最高法院的判決牴觸,故成為駁回的依據。 當時內政部認為,你的司法主管機關都判推定婚生子女,那地院判決就有適用之疑慮。 另外我們再從訴願程序來看,內政部依民法1063條規定而裁量為婚生子女做為行政處分 那麼當事人能走的訴願類型 (1)撤銷訴願→X 因為行政處分並無違法不當,台上判例亦支持而並沒有不當之處 (2)課予義務訴願:(A)應做為而不作為的怠為處分之訴→X 不符事實,他提出依法處份 (B)拒絕申請訴願→X 這也怪怪的,內政部都說不得申請,會被駁回 訴願都沒辦法,那更不用說行政訴訟法第4條的撤銷訴訟。因為要訴願過不為後才可以打 第5條給付訴訟也不太對,畢竟這並非使當事人受益的處分,這也要先訴願才行 確認訴訟更不可能,這是確認上述行政處分自始無效或確定公法關係之成立與否 在標的上也不適用。 也就是說,目前行政的救濟途徑無法幫到忙。 最高法院2071號判決也是與地院判決牴觸,民事訴訟也斷。進而仍陷無法救濟之局面。 這個現象直到2003年年底司法院大法官解釋587號解釋聲明不再援用才解決。

12/04 17:19, , 29F
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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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22, , 30F
專業文!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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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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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29, , 32F
不得不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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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啦!!我欣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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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戰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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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戰嗎?? 挺中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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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54, , 36F
看到有感動到 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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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7:57, , 37F
頁三第二行是行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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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8 則推文
還有 1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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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推對不起員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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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3:48, , 87F
大推原po跟本文!!!這就是不能沒有你的精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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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推對不起戴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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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專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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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專業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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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9:36, , 9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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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不推不行!真的太專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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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專業 必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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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專業!也很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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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sh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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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今年年初也是有人餓死,台北市政府也是推來推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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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16:03, , 97F
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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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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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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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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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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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0:57, , 102F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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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 01:25, , 103F
原PO認真,推,話說有一幕在冷凍庫的工作,我有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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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天的薪水很高的說(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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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0 15:47, , 106F
當事人未滿18而簡稱謝女 謝女早就跟王姓男子結婚<--bug??
12/20 15:47, 106F
感謝指正

12/20 17:45, , 107F
推 專業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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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idas82539 來自: 163.13.247.45 (12/21 11:27)

12/24 15:13, , 10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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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05:07, , 10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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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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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文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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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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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3:58, , 113F
真的是專業好文~
01/10 13:58, 113F

01/14 00:37, , 114F
推!! 精闢!!!
01/14 00:37, 114F

01/15 03:37, , 115F
借載 會保留作者和出處謝謝
01/15 03:37, 115F

07/03 22:09, , 116F
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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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 11:25, , 117F
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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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 20:42, , 118F
這篇寫的太棒了
10/20 20:42, 1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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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 01:26, 1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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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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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03:06, , 121F
推~ 好電影+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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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 00:13, , 122F
04/07 00:13, 122F

02/20 20:52, , 12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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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6C2v54 (movie)
文章代碼(AID): #1B6C2v54 (mov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