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沒查出癌症 中心診所和醫生要賠52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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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鑑定」的流程. 是 A. 法院拿一張X光片,要醫院判讀?. B. 法院拿X光片,問醫院有無辦法排除Thymoma. 如果是B,很不合理,根本就是誘導性發問. 如果是A,同樣也不合理,因為鑑定醫院已經知道這張片子有糾紛,會特別注意看. 也就是不管AB情況,都不符合「一般醫學之水準」. 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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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這張嗎??? (剛睡醒揉揉眼). 被告不是男的嗎???. 但我怎麼覺得這張有Breast Shadow.... PS. 我也不是影像科的 還請各位鞭小力點. 我是覺得存疑啦. 照理說該被告的診所是不可能流出病人的資料給媒體. 若該X光片 真的屬於被告 (男性也是可以有A Cup的). 那又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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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案子的主要爭議點,不在於這片子看不看得出來. 而在於若醫師已盡自己的能力診斷、治療,但結果不如預期. 是否就算是疏失?是否就該負擔巨額賠償?. 如果這樣的判例成立,那以後每個人被告都只輸不贏. 因為永遠可以找到比你更強、更專精於某個領域的人才. 就這法官的觀點看來. 兒子學測沒考滿分回家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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