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醫美醫師資格設門檻 衛福部:最快下月上路已刪文

看板medstudent作者 (小楊)時間8年前 (2015/09/21 21:24),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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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8888 (Don)》之銘言: 其實不違憲,現在他們喜歡把工作權分成三種 職業執行自由的限制: 就是一些時間地點內容的限制,寬鬆解釋下隨便都合憲 職業選擇自由的主觀限制: 要你有執照,有資格,符合條件才能做,就像本次 在各種因素加加減減後,涉及人民身體健康是重要公共利益,中度審查 而且叫你訓練個一年侵害不嚴重,最後會合憲 職業選擇自由的客觀限制: 像只有盲人可以按摩這種個人難以改變的,才比較容易違憲 BTW,法律人對醫界的敵意是很屌的 : 想請教版上懂法律的人,這種作法應該可以說是嚴重違憲吧? : 因為並非所有的專科都對醫美有幫助或對醫美品質提升顯著相關 : 所以強制所有醫美醫師都必須有專科醫師執照 : 不符合適當性原則(手段與目的不合) : 不符合必要性原則(對醫療人員權利的限制遠超過保障醫美品質所必須的手段) : 所以違反比例原則,不當限制人民權利,違憲無效 : 雖然您我都知道,某部只是拿保障醫美品質當藉口,行剝奪醫療人員不走大科的工作權 : 之實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46.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42841888.A.8EE.html

09/22 09:59, , 1F
幫醫美總量管制才是笑話
09/22 09:59, 1F

09/23 17:11, , 2F
外科訓練一年和執行醫美手術還有相關性
09/23 17:11, 2F

09/23 17:12, , 3F
限制醫美業務一定要專科醫師的部分,不能爭取說違憲嗎?
09/23 17:12, 3F

09/24 14:25, , 4F
這要看違憲審查強度是寬鬆,中度,或嚴格
09/24 14:25, 4F

09/24 14:26, , 5F
大法官就是站在看得爽的那邊,然後再去找理由支持
09/24 14:26, 5F

09/24 14:29, , 6F
再然後看醫師爽的法律界很少:醫師憑什麼賺得比我多
09/24 14:29,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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