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醫師過勞 勞團要求適用《勞基法》
※ 引述《ccclemon (nn)》之銘言:
: 工時變少,財團佛心來的才不砍你薪水,
: 人家可是追求利潤最大化,
: 學生的熱血有時在出社會後才會看到事實,也就是有權有錢說的話就是對的~
: 除非你能站在跟他同等地位談判,不然你勞方拿什麼條件去要求資方?
這段有時和現實相反
如果以利益最大化為第一考量
現在就可以利益最大化,為何要等限制工時之後
在勞方和資方都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
真正決定勞動市場價格的是供需之間的比例
當勞力需求上升而勞力供應沒等比例上升時,價格一定會上漲的
舉例來說,於某個分隔市場
假設5%的勞工能接受月薪20K,10%能接受30K,30%能接受40K,
如果符合條件的勞工有200人,
資方需求為20人,那麼資方一定只出30K,
但如果工時限制導致資方需求60人,那他就得出40K才能請到足夠勞工
但如果符合條件的勞工變400人而資方需求為20人,那薪水會跌到20K
附帶一提,就住院醫師與實習醫師來說,
有些人擔心媳婦熬成婆以後沒媳婦可操
大家可以想想現在是哪些婆婆在享受媳婦的伺候?
不外乎就醫學中心和部分區域醫院,
享受的主治醫師又有多少人?
多數醫師訓練完成後根本享受不到這樣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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