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剷除異己 小心成為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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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30 中國時報. 剷除異己 小心成為一言堂. 葉玟妤/北市(執業律師). 媒體報導不實時,被報導者可以採取幾種救濟途徑:一種是要求媒體澄清,做更. 正報導,即學理上所謂「接近使用傳播媒體」的權利。第二種是買廣告版面刊登聲明. 啟事,但買得起廣告版面的人畢竟財力要雄厚,一般市井小民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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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玟妤,學歷: 台大法律系法學士,英國里茲大學傳播碩士。. 經歷:中時報系,資策會,資策會教育訓練講師,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外聘講師,. 玄奘大學講師,資策會交流月刊法律主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遠距教學之著作權研究,.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大陸著作權法制研究。. 看起來應該是這位吧…. (本來想說讀者投書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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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或妨害名譽就不花錢?. 這可不是公訴罪耶,光是律師費就不知道要花多少了。. 訴訟更是曠日費時,第一審一年半載還算快的了,如果要到三審.... 中時覺得游是戕害新聞自由,可是中時從來不反省用報紙 "強姦" 別人的感覺.... 中時登出這篇的社論,意思是「我強姦你,你可以去告我,可是我還是要強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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