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活動] 抗議!反對環保署剝奪自由時報周富美採 …

看板media-chaos作者 (recta sequi)時間16年前 (2007/09/25 00:12), 編輯推噓1(100)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28 (看更多)
1.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十款與第三項 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應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乃其審議議案之案由 議程 決議內容及出席會議成員名單 且依同法第八條 政府資訊之主動公開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應斟酌公開技術之可行性 自同條列舉方式 中選擇適當者 2.承1. 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七條之規定 僅給予獨立機關在決定做成後 需主動公開之義務 其文義核心範圍並不及於記者可否列席採訪 縱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或五款目的性擴張 使行為主體及於記者 依七條一項之規定 亦僅表示合議制機關應將會議記錄主動公開 並無法得出會議過程應將記者隔離之必然結論 3.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二項規定 政府資訊之公開 依本法之規定 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依其規定 又依同法第十八條 政府資訊僅在有一定要件時 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 可知政府資訊公開法並無法提供記者不能在環評會旁聽採訪之法源 且環評審查之過程 雖不需主動公開 卻仍以公開為原則 4.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 主管機關應於公開說明會後邀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相關機關團體 學者 專家及居民代表界定評估範疇 實務上環評審查會除結論做成以外 皆開放非環評委員之民間人士參與 系爭自由時報周姓記者與環保署之進場與否之衝突ꔊ 即發生在此一階段 若一般不特定之民間人士皆可參與 並無獨排除新聞工作者之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8.233 ※ 編輯: eslite12 來自: 59.117.8.233 (09/25 00:14)

09/27 04:28, , 1F
借轉
09/27 04:28, 1F
文章代碼(AID): #16z-7VO7 (media-chao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5 之 28 篇):
文章代碼(AID): #16z-7VO7 (media-cha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