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誰說醫師不能考司法官或律師?

看板medache作者 (白蓮教教主)時間12年前 (2012/06/12 15:1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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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sein79 (白蓮教教主)》之銘言: : 沒有人說:考上了司法官,就一定要去接受司訓所的訓練,以後就要當 : 司法官;同理,也沒人說考上了律師,就一定要去當律師。 我今天把它弄清楚了一點點。報考律師是沒用的,律詩跟你一樣,都是民, 沒有什麼實權,也無法做出有權解釋,更不能累積那些荒唐判決。 所以關鍵是在那群X官們。若要能讓提高計畫成功率,一定要縮小打擊面。 律詩人數眾多,在學校的成績又通常被考上司法官的同學巴假的,腦筋卻 非常靈活,除非想找死,否則沒有必要與之為敵。 司法官應考資格有下列四點: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 相當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修習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 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商事法等科目二科以上(每科二學分以上)課程者。 (3)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法院書記官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檢定考試司法官或法務類考試及格者。 高檢大概不會再有了,也沒人會去當書記官,所以3,4必然不可行。 第一項在台大的話,用雙主修可以,但如果人家系主任拒絕呢? 其次,很多新醫科大學沒有法律系,那要怎麼雙主修? 所以看來還是只有 第二項 可行。 所以大七畢業時,學弟妹可能累了,除了國考,還要多考個司法官。不過考上 了就好,妳的雷射照打,脂照抽。 但第二項要求有憲法、行政法、民法(民總、債總、債各、物權、親屬、繼承) 、民訴、刑法(刑總、刑各)、刑訴、商事法(海商、公司、票據、保險)。 每種法的兩子法以上即可。 我兩邊都唸過。平心而論,上面大概不會比一套 the Prinsple of Internal medicine of Harrison 來得多。 不過兩者不同之處是:內科學那本是多到你背不完;法律書須要你從細碎的 詞語變化演繹出很好看的答案(都是簡答題),所以字一定要好看,不好看 就不要參加了,會引經據典到國外或不小心寫英文的,那也不必來了。 文筆太好的,不能全駢文,要半駢半散,似古非古,這樣最受歡迎。 這些要從大一就開始練習起,到時候才不會慌亂。你們應該有人能隨機背報紙 吧?不要氣餒,學法律不須要有那麼高的記憶力。只要邏輯嚴密即可。 讓法界也來體會一下醫界痛失英才、百年基業毀於一旦的感覺,才不會在那裡 自鳴清高。 -- ※ 編輯: dasein79 來自: 123.204.113.210 (06/12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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