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誰說醫師不能考司法官或律師?
沒有人說:考上了司法官,就一定要去接受司訓所的訓練,以後就要當
司法官;同理,也沒人說考上了律師,就一定要去當律師。
就把它列為一個學程嘛!「醫學與法律」學程,二十一學分,排在大五,
全程沒有小考或期末考,期末考就以司法官高考或律師特考錄取為準,視
同通過。大五、大六、大七,可以考三次,但沒通過,不能授予醫學士
資格。
因為現在走21學分同等學歷報考者眾,醫學生也修完了,沒理由不能考;
由於是學生身分,無法以專門技術人員門檻排除醫事人員在外。
這樣醫法都來大崩毀,比較能互相體諒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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