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DRG的疾病是否都不能有自費項目?
※ 引述《c2yuan (西西‧樣)》之銘言:
: 有個疑問,
: 昨天聽廠商說的,
: 就是在DRG函蓋的疾病內,
: 是不能有任何叫病人自費的東西,
: 就算想裝自費支架也不行,
: 患者都可以再向健保局投訴要求退回價錢,
: 因為DRG後, 你想要提供好的材料是醫院自己要給的,
: 而不能再跟患者收自費...
: 這是真的嗎?
: 如果是的話,
: 那不就連病人想要好一點的材料都不能了...?
: (廠商說因為這樣, 所以那些高級材料都要撒掉了...
: 以後都只有最便宜的)
: 還是說雖然規定是這樣,
: 但早就有好的配套措施了?
我知道的也是這樣 外傷骨折部分
只要是DRG 就是不能要病人用自費的鋼板(ex: locking plate)
不然只要抽審到就是全額核刪放大回扣
另外雙腳骨折 在DRG政策只會給付一隻腳
所以另一隻腳要同時處理就是醫院自行吸收成本
不然就是先處理一隻腳 另一隻腳等出院後十四天重新住院再處理
才能跳脫DRG 再重新申報一次另一隻腳的費用
這.......有醫院是不同時處理的嗎??
健保局真厲害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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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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