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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婚前] 買房登記誰名下較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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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最後七年之癢離婚(上來問就是要知道最慘情況). 房貸與房屋名義不歸同一人,會出現很殘忍的結果. 離婚分配最可能的結果是:. 7年還房貸7*12*4=336. 1.家事勞務費與家用及貸款抵銷,原PO的婚後存款不用分前妻. 2.前妻好手好腳,故原PO不用付贍養費. 3.婚前財產跟婚前負債,都是婚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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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買房自備款夫妻合資450萬,應該還要再貸款50萬,. 以現在1.65~1.9起算的利率來算,月還款金額落在37500以內,. 如果都是原PO付款,登記原PO名字是合理的。. 但可惜一定要貸款對吧,只要該房子要通過貸款,表示登記人. 一定要申貸,表示登記人一定要通得過聯徵,必須已取消註記。. 結
(還有28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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