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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riage ]
討論串[求助] 當下沒有處理太太情緒而導致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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薯條事件只是這次提離婚的引爆點. 表示妳太太已經隱忍一段時間了. 但這之前你們夫妻之間有什麼問題. 就只有你們自己知道了. ※. 這倒是小事 但你當時在想什麼??. 得來速短短的時間 老婆小孩都在車上. 什麼事情讓你心不在焉??. 這邊是還滿合理的 打翻熱湯 是比 打翻薯條來的危險 (只是現在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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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原Po刪文了. 不過如果所得的資訊為真. 離ㄧ離帶女兒比較好. 不然未來真的感覺女兒很可憐. 很多人反推什麼之前相處積怨已久的. 那我還不如說這太太根本沒有作母親的自覺. 也沒有在乎自己的小孩. 所以原Po多護小孩一點. 這種母親已經太可怕了. 冷暴力回來也直接不考慮小孩就要離婚. 首先考慮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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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是我處理的話我會把玉米濃湯給媽媽欸. 跟孩子說你打翻了就沒有了. 我個人認為小孩打翻東西不一定要處罰 但是馬上說我再買給你也太寵了吧. 把玉米濃湯給媽媽以後 若小孩要喝 正常的媽媽是會分啦. 三歲小孩正值一個試探大人的年紀. 我的小孩是不到三歲 但是我有幾個姪子姪女差不多是這個年紀. 這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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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刪掉了僅從備份資料去拼湊. 事情經過. 1.太太想吃薯條,小孩也想吃,所以你們一家人驅車前往麥當勞. 2.你開過頭差點忘了拿餐點太太表示意見. 3.你太太沒吃薯條小孩吃一條。時間快轉到下車前你怕小孩手上拿著熱湯危險請你太太拿熱湯小孩拿薯條. 4.結果小孩打翻薯條,你太太沒動作你跑去扶起小孩告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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