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婚前買房不想掛共同持有

看板marriage作者 (神奇傑森)時間2年前 (2022/05/03 16:56), 編輯推噓28(28022)
留言50則, 28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 引述《oldouch ()》之銘言: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為符合板規更正一下,原PO我為當事人,預定半年內結婚。 : 男方工作月薪9萬,婚前已買房,總價約1100萬,貸款八成30年, : 頭期款(220萬)裝潢家具房貸(3萬/月)全一人包辦,無原生家庭贊助,產權自己持有 : 女方穩定工作,月薪約4萬。男女雙方尚未結婚,正在討論結婚後的財產分配。 (1) 家用存共同帳戶共同支出: 男生 __萬、女生___萬/每月 譬如: 奶粉、尿布、買菜、學費、.etc 也有人是主要負責家務多一些的就少出一點$, 常加班薪水多家務做的少的就多支出一點,雙方談好就好。 (2) 房子所有權 如果對方強調要有婚姻保障,想當然她也必須把之前你先支付的部分補貼給你: 譬如你已經付了300萬,對方應該要拿出300萬的一半150萬補貼你 如果對方什麼都沒有? 那就請她先認真存努力工作,存夠了再來談房子產權共有。 (3) 房貸 如果要共有,每月房貸3萬應由夫妻雙方各半。 : 男方考量現今離婚率高,不想一結婚房子就改掛共有, : 避免短期意外離婚後產權處理麻煩與損失。 必須要明算帳,離婚後的財產分配才不會有爭議。 有多少能力、就做多少事、再說多少話,男女都一樣。 : 但男方也覺得未來婚姻生活雙方應都有犧牲付出,女方不應該什麼保障都沒有。 : 因此,男方計劃婚後直接馬上給女方一筆現金(非聘金,聘金嫁妝屬於婚前另給), 完全不需要,你真的想太多了,婚前贈送現金實在很浮誇,而且對方會有錯誤的價值觀。 : 先給女方安全感,待婚姻後3~5年內無兩家人相處等婚姻問題後,男方再考慮掛共有。 安全感不是來自於你給她多少錢,你這個奇怪價值觀到底哪裡來的? 她如果真的不放心,那你可以把自己的帳戶公開透明給她看; 如果她還是要求你給她一筆錢,那我建議你先去驗一下DNA 確定孩子真的是你的(誤) : 婚後的金額則由女方先開價。 開價? 真的奉勸你不要用金錢去建立婚姻的信任 : 想請問大家這樣做法有無不妥? 當然不妥,怎麼看你都很像盤子 : 價錢開多少較為於情於理? 0元。 : 是否有其它更好的辦法?可以滿足離婚時產權處理簡單,女方又不失沒保障? : 謝謝 夫妻各自管理財產不要共有是你的最佳選擇, 各自管理各自的,對雙方才是真的保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3.189.20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651568204.A.113.html

05/03 18:24, 2年前 , 1F
其實這婚姻是可以不用結的
05/03 18:24, 1F

05/03 18:48, 2年前 , 2F
機關算盡真的不懂還要結婚的必要性
05/03 18:48, 2F

05/03 19:38, 2年前 , 3F
算太清楚,何必結婚呢
05/03 19:38, 3F

05/03 22:21, 2年前 , 4F
敢給敢出通常沒這問題啊
05/03 22:21, 4F

05/03 23:16, 2年前 , 5F
婚姻不是一個講道理的地方,生理結構先天就不一樣了
05/03 23:16, 5F

05/03 23:16, 2年前 , 6F
,怎麼放在天秤上比
05/03 23:16, 6F

05/04 01:26, 2年前 , 7F
推1f
05/04 01:26, 7F

05/04 02:39, 2年前 , 8F
推一樓
05/04 02:39, 8F

05/04 04:52, 2年前 , 9F
給一筆錢算緊急備用金還可以啦 只是要存起來
05/04 04:52, 9F

05/04 08:14, 2年前 , 10F
推推推一樓 太清楚就沒必要結婚了
05/04 08:14, 10F

05/04 09:59, 2年前 , 11F
真懷疑誰要當精算師的老婆...@@
05/04 09:59, 11F

05/04 11:23, 2年前 , 12F
邏輯正確,但現實中算那麼清楚要結婚就不切實際了
05/04 11:23, 12F

05/04 11:36, 2年前 , 13F
我覺得發文問的是女生耶
05/04 11:36, 13F

05/04 11:45, 2年前 , 14F
推1F
05/04 11:45, 14F

05/04 11:47, 2年前 , 15F
傳統跟AA是兩個不同的體系,兩方對此沒有意見就好。
05/04 11:47, 15F

05/04 11:48, 2年前 , 16F
原原PO如果是男生,他想法應該比較偏向j大那篇
05/04 11:48, 16F

05/04 11:50, 2年前 , 17F
若是女生,確實可以想想"要保障"以及傳統大套餐是否
05/04 11:50, 17F

05/04 11:50, 2年前 , 18F
是自己想要的
05/04 11:50, 18F

05/04 12:27, 2年前 , 19F
「這樣的婚是可以不用結的」,阿反過來男生肖想女
05/04 12:27, 19F

05/04 12:27, 2年前 , 20F
生婚前房子共同登記 你各位會怎樣講,笑破人家的嘴
05/04 12:27, 20F

05/04 13:08, 2年前 , 21F
無關性別,本來就不該去肖想別人婚前財產
05/04 13:08, 21F

05/04 13:08, 2年前 , 22F
這樣的婚姻一樣是不用結的
05/04 13:08, 22F

05/04 13:08, 2年前 , 23F
請珍惜嘴巴
05/04 13:08, 23F

05/04 14:07, 2年前 , 24F
利用婚姻想賺房子的也是有阿,身邊親戚就遇到過
05/04 14:07, 24F

05/04 14:51, 2年前 , 25F
這場婚姻交易想用錢解決事情,又很怕自己虧到
05/04 14:51, 25F

05/04 14:52, 2年前 , 26F
何必呢?建立在金錢上的安全感...
05/04 14:52, 26F

05/04 15:06, 2年前 , 27F
通常這樣久了之後,只要出現一點點不平均 這婚姻一
05/04 15:06, 27F

05/04 15:06, 2年前 , 28F
定玩完
05/04 15:06, 28F

05/04 17:47, 2年前 , 29F
推一樓
05/04 17:47, 29F

05/04 18:56, 2年前 , 30F
這段婚姻很像談生意....而且是賣方市場...
05/04 18:56, 30F

05/04 20:26, 2年前 , 31F
以前也聽好幾個親友說 結婚本來就是一種買賣生意
05/04 20:26, 31F

05/04 20:27, 2年前 , 32F
只是沒人敢當面承認罷了
05/04 20:27, 32F

05/04 20:30, 2年前 , 33F
最明顯的就是聘金禮俗阿
05/04 20:30, 33F

05/04 20:36, 2年前 , 34F
合夥經營
05/04 20:36, 34F

05/04 22:03, 2年前 , 35F
推這篇
05/04 22:03, 35F

05/05 02:43, 2年前 , 36F
累不累啊...
05/05 02:43, 36F

05/05 07:15, 2年前 , 37F
花這麼多錢買下女生 是可以要求晚上跪著洗腳嗎?
05/05 07:15, 37F

05/05 08:21, 2年前 , 38F
在講究自由戀愛的現代,還不是跟以前一樣
05/05 08:21, 38F

05/05 11:50, 2年前 , 39F
版上很愛說不要計較金錢,但說到聘金就轉彎,只能說
05/05 11:50, 39F

05/05 11:51, 2年前 , 40F
自己要會判斷
05/05 11:51, 40F

05/05 11:51, 2年前 , 41F
身邊也有一直說不要聘金 拒絕傳統的人
05/05 11:51, 41F

05/05 11:52, 2年前 , 42F
結果結婚一直吵要多少聘金 還跟我們抱怨聘金太少
05/05 11:52, 42F

05/05 12:03, 2年前 , 43F
身邊也有男生遇到一開始說要現代路線,但真要結婚時
05/05 12:03, 43F

05/05 12:04, 2年前 , 44F
女生也開始要房要保障,最後提五百萬買斷,當然分了
05/05 12:04, 44F

05/05 12:11, 2年前 , 45F
只要被發現有非常想結婚或是有求偶焦慮的人
05/05 12:11, 45F

05/05 12:11, 2年前 , 46F
等時機到 就可以開始要求一堆條件了 吃定對方會吞
05/05 12:11, 46F

05/05 12:15, 2年前 , 47F
男女都有這樣的人,只能說要自我思考,該停要停
05/05 12:15, 47F

05/05 12:26, 2年前 , 48F
這樣的人其實也怕以後沒對象 所以就吞下去了
05/05 12:26, 48F

05/05 13:07, 2年前 , 49F
寫這篇的應該是未婚
05/05 13:07, 49F

05/06 05:58, 2年前 , 50F
原原po應該是相親認識女方吧,才會什麼都錢錢錢。
05/06 05:58, 50F
文章代碼(AID): #1YSEvC4J (marriag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YSEvC4J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