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家事負擔這樣合理嗎?

看板marriage作者 (lks)時間3年前 (2020/05/31 01:51), 3年前編輯推噓3(3015)
留言18則, 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4/12 (看更多)
除非妳拿離婚當備案 否則這種分配沒有合不合理可言 家用是剛需 家務不是 家用不見,你們家下個月馬上要出事 家務少幹了,...那就少做而已 不管這裡版友覺得條件多不對等 誰誰誰多不公平 現實是 出錢的最大 說什麼家務一個小時該值多少錢 效果吼,跟講給狗聽也差不到那裡去 一個小時400、500 靠北 出錢的,人家就不要 有個毛用,連討論價值都沒有 有時間在這裡討論合不合理 你還不如想辦法 多賺兩塊錢 在這種談判裡,只有錢是真的 其他的,都只是幹話 還有多說一句 這種文章 你自己看看推文知道就算了 不要拿去激你先生 對你,絕對一點好處都沒有 除非你想離婚 ※ 引述《cyc2014 (Doris)》之銘言: : 直入話題,不鋪陳 : 因夫說因為他付的家用較多,所以少做家事是應該的 : 順應這個邏輯 : 我們計算了一週所有家務的時數,為26小時,一個月就是104小時 : 也列出了一個月所有的家用需$42,000 : 其中我負擔$13,000,夫負擔$29,000 : 我的想法: : 既然家用負擔比例為3:7,那家事分攤比例就7:3吧 : 也就是一週我做18小時,夫做8小時 : 再按家務時數清單去認領自己要做的 : 夫的想法: : 這不對吧!我為了一個月少做40小時,我要多付出$16,000 : 這樣做家事一小時就400元也太貴了吧 : 這樣我寧可跟妳家用一半、家事一半啊 : 我說好吧,受限於我收入不多無法對半,那做家事一小時以200元計,怎樣才是合理你算 : 出來 : 最後夫認為是: : 家用負擔-妻 14,000元 夫28,000元 : 家事負擔-妻 22小時/週 夫4小時/週 : (每月多付14,000,每月可少做72小時,家事時薪約略為195元) : 我想得頭很疼,覺得哪裡怪可是無法反駁 : 所以想向廣大聰明的網民們請教 : 是夫合理?妻合理?還是有第三種答案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7.3.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90861106.A.4F7.html ※ 編輯: pujos (175.97.3.60 臺灣), 05/31/2020 01:52:34 ※ 編輯: pujos (175.97.3.60 臺灣), 05/31/2020 02:01:19

05/31 02:07, 3年前 , 1F
世上絕大多數的事都可以用錢解決,如果沒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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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02:07, 3年前 , 2F
就是錢不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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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02:24, 3年前 , 3F
真的現實就是有錢的最大 家務早做晚做的差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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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02:27, 3年前 , 4F
有錢也不是萬能 但起碼家事可以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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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08:49, 3年前 , 5F
一個月出兩萬多實在也不到出錢最大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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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09:05, 3年前 , 6F
貧賤夫妻百事哀,可憐,不過老公自己選的能怪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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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09:05, 3年前 , 7F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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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09:15, 3年前 , 8F
一個月出2萬多真的很普通~又愛唉唉叫以為是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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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09:24, 3年前 , 9F
這種家庭一個月能拿出兩萬多...真的是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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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09:24, 3年前 , 10F
不然樓上你要幫她們家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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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09:26, 3年前 , 11F
推人離婚很簡單,離婚出去錢自動就會從天上掉下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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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09:26, 3年前 ,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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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09:40, 3年前 , 13F
就兩個都窮,有一個至少有自知,另一個還在那幻想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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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09:40, 3年前 , 14F
己是老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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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2:22, 3年前 , 15F
出多很多的當然是老爺啊不然勒,出很多還要當小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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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12:22, 3年前 , 16F
那不如離一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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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2:54, 3年前 , 17F
離婚的話原原po根本無法生活,她每個月月光,連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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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1 22:54, 3年前 , 18F
房子押金都繳不起
05/31 22:54, 1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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