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七月份置底檢舉區

看板marriage作者 (Lest we forget!)時間4年前 (2019/07/01 05:19), 4年前編輯推噓47(47037)
留言84則, 16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3/5 (看更多)
七月份已結束,新檢舉請至八月份檢舉區。本區未完結案件,會儘快了結! 若發現違規者,不接受站內信檢舉,請至本文下方推文進行檢舉,並附上下列三項資訊: (一)文章代碼(AID)/(二)違規人之ID/(三)違規行為與板規。 特別說明: 1. 以上(一)(二)(三)為必要條件,缺者在補齊前不予受理。 2. 如為系列文,須分篇檢舉:明示專屬該文之(一)(二)(三)點,不接受概括 檢舉"系列文"。 3. (三)請明確列出板規代碼。如:1-2。 4. 檢舉範例:#1SwgHzKB (marriage)/UserID/板規 1-2:無自身婚姻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54.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61929564.A.66F.html

07/01 13:06, 4年前 , 1F
#1T6DR5_1 /s6781490 /2-5刪除推文2-8刪除內文
07/01 13:06, 1F
已處理

07/01 13:11, 4年前 , 2F
#1T65RVST / TMMD3345678 /2-8刪除內文
07/01 13:11, 2F
已於 "[公告] 6月份違規文章刪除統一公告區" 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1/2019 14:02:50

07/01 15:39, 4年前 , 3F
#1T5kLS6p/clmy/15-4
07/01 15:39, 3F

07/01 15:40, 4年前 , 4F
#1T5kLS6p/smilelove/15-4
07/01 15:40, 4F

07/01 15:41, 4年前 , 5F
#1T5kLS6p/lonelysam/15-4
07/01 15:41, 5F

07/01 15:41, 4年前 , 6F
#1T5kLS6p/husky2/15-4
07/01 15:41, 6F

07/01 15:41, 4年前 , 7F
#1T5kLS6p/Fearlessw/15-4
07/01 15:41, 7F
已判決,不予處份,判決文請詳#1TIzeHgF (marriage)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2/2019 03:22:19

07/02 15:23, 4年前 , 8F
#1T6DR5_1 s6781490 2-5刪除推文180d 2-8刪除內文60d
07/02 15:23, 8F

07/02 15:23, 4年前 , 9F
請問不是應該累加240d嗎 看公告只有2-5的180d
07/02 15:23, 9F

07/02 15:24, 4年前 , 10F
6/30 s6781490 [閒聊] 真的有那麼介意外遇嗎? 無代碼 但應
07/02 15:24, 10F

07/02 15:24, 4年前 , 11F
該也用同樣標準累加240d
07/02 15:24, 11F
查了一下之前板主判例,真的是這樣耶! 收到,晚點來改… 七月份判決已完成改判,將往前修正六月份判決… 六月份判決也完成改判,請詳#1SzuwkdQ (marriage)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2/2019 21:21:23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3/2019 03:08:22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3/2019 20:30:42

07/04 11:36, 4年前 , 12F
07/04 11:36, 12F
煩請備齊檢舉三要件,請參照文前之"特別說明1": "以上(一)(二)(三)為必要條件,缺者在補齊前不予受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4/2019 12:35:18

07/06 00:11, 4年前 , 13F
keyin: #1T5kLS6p/popopo121212/15-4
07/06 00:11, 13F

07/06 00:12, 4年前 , 14F
keyin: #1T5kLS6p/thinker123/15-4
07/06 00:12, 14F
天啊!我還沒研究完,又來? 我先鎖文好了…(止血先) 已判決,不予處份,判決文請詳#1TIzeHgF (marriage)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6/2019 01:06:45

07/06 10:05, 4年前 , 15F
#1T7_p88a (marriage),無自身婚姻點
07/06 10:05, 15F
未提供齊備之檢舉三要件,但為板主主觀判定應處理事項,故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6/2019 10:12:09

07/07 18:37, 4年前 , 16F
#1T8IgQLo (marriage),刪除內文達50%以上。
07/07 18:37, 16F
已經處理了啦!妳都沒看推文 =_=# (水桶120天,原po沒刪推文,我也只好讓文章留著)

07/07 18:44, 4年前 , 17F
#1T8PJUDn (marriage),無法從文中得知符合婚前文的哪一
07/07 18:44, 17F

07/07 18:44, 4年前 , 18F
項。
07/07 18:44, 18F
未提供齊備之檢舉三要件,但為板主主觀判定應處理事項,故已進行調查… 站內信詢問原po表示:已結婚 板主自主查詢媽寶板文章,已婚/有小孩(媽寶那篇文也非常感人,文筆真好!) => 判定合乎板規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7/2019 19:41:00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7/2019 20:17:33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8/2019 04:54:51

07/08 16:16, 4年前 , 19F
水桶不是要公告嗎
07/08 16:16, 19F

07/08 16:17, 4年前 , 20F
推文15-1的會公告 自刪的反而一個痕跡都沒
07/08 16:17, 20F
請詳置底公告區 =_=# #1T6Q5Ge- (marriage) 7/01 marra □ [公告] 7月份違規文刪除公告區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8/2019 20:13:27

07/08 20:29, 4年前 , 21F
你這樣做會讓後面的板主抓累犯有困難
07/08 20:29, 21F

07/08 20:31, 4年前 , 22F
你這樣推,他是不是要每篇看一次
07/08 20:31, 22F
大哥,您是在講啥啊?=_= 幾乎所有的違規文,都在"X月份違規文刪除公告區" 進行公告 只有特別需要板上關注/討論的,會獨立出來(也都在該篇說明獨立原因) 我應該算是違規文"分篇"公告最少的板主了吧?!=_=#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8/2019 21:12:45

07/08 21:13, 4年前 , 23F
你要不要看以前的板主怎麼做...
07/08 21:13, 23F

07/09 00:12, 4年前 , 24F
回樓上,管板的是現在板主,該怎麼做現任的決定就好
07/09 00:12, 24F
我有看懂kut大的論點了 我再想想怎麼做比較好 在我管板期間,不會有這個問題 至於可能會造成繼任板主查詢不便這點, 我會在卸任前,想出合理可行方式補足這一點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9/2019 06:14:22

07/09 22:55, 4年前 , 25F
#1T8_kNMD (marriage),刪除內文
07/09 22:55, 25F
Tue Jul 9 22:34:20 2019 => 早在22:34就處理好並發公告了 =_=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09/2019 23:02:22

07/10 00:21, 4年前 , 26F
keyin你用來檢舉的板規還是前板主定的呢^^
07/10 00:21, 26F
還有 32 則推文
還有 18 段內文
07/24 23:03, 4年前 , 59F
#1TE4_aTo (marriage) hqu 板規15-1 攻擊特定群體
07/24 23:03, 59F
你指的"特定群體",是"沒錢的男人"嗎? 我研究一下…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24/2019 23:30:24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25/2019 05:46:11

07/25 09:07, 4年前 , 60F
07/25 09:07, 60F
這…肯定不是"嚴重"違法啦! 連是否"違法",應該都算是擦邊球 原原PO提出"對老婆所說的氣話"供板友討論,也不是不行 該篇所有推文綜合而論,也算是"撥亂反正"吧! (應該是說,想這樣做的人,請想清楚一家子要如何面對"正常人"的眼光…)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25/2019 09:33:06

07/25 11:16, 4年前 , 61F
雖然現在找不到直接的新聞連結,但上面有寫被判了偽造文書
07/25 11:16, 61F

07/25 11:18, 4年前 , 62F
有期徒刑二個月。 在網路上說要殺人的人,這算嚴重了吧?
07/25 11:18, 62F

07/25 11:19, 4年前 , 63F
但又會被判多久刑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
07/25 11:19, 63F

07/25 11:21, 4年前 , 64F
是否"嚴重" 這個就看板主怎麼定義了,有機會我是覺得可以
07/25 11:21, 64F

07/25 11:21, 4年前 , 65F
把一些名詞定義出來。
07/25 11:21, 65F

07/25 11:22, 4年前 , 66F
如果今天我說"老婆就是要打",這樣算不算"嚴重"違法?
07/25 11:22, 66F
晚點回 (9/12 這"晚點回",好像是真的有點太"晚了… 主要是誤會七月份已全數處理完畢。感謝站內信提醒) 你說的案例,和被檢舉人情形不符 (被檢舉人案) 建議夫妻兩人講好(有共識),對外一致宣稱"離婚" 故不論是檢調單位或是法官,都無從得知其犯意 在証據不足下,採無罪推定 => 不違法 也就是說,連"違法"都不算,又何來"嚴重違法"? (檢舉人提出案例) 由於夫妻反目,一方主動當檢方証人,故有合理証據 => 被判違法 其它部份,都需參考上下文意,在此檢舉文不回應假設問題 請依實際違反板規部份,依規定提出檢舉

07/25 20:18, 4年前 , 67F
07/25 20:18, 67F
唉!s大在19點~20點是有點"暴走"沒錯 但冷靜後,他也在21點時,於多篇文章留了以下留言: socola: 感謝各位 我會認真思考看看 07/25 21:09 整串下來(加上完全不知所云的第一篇),我會覺得他是真的 因這事煩亂到不行而有相關發文(後來有恢復冷靜) 綜合考量下,決定不以亂板處份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26/2019 01:47:27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26/2019 01:47:59

07/26 09:51, 4年前 , 68F
#1TEascJy (marriage),婚姻點薄弱
07/26 09:51, 68F

07/26 13:04, 4年前 , 69F
v26896 #1TEascJy 1-4純理念分享文
07/26 13:04, 69F
已處理 (經板主仔細閱讀,原文實有非常非常微小的個人婚姻點 站內信詢問原作者表示,整篇均為其婚姻中遇到的真實困境, 但文章敘述方式實在是… 原作者也無意修正,故以板規1-1處份)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26/2019 14:37:16

07/27 13:37, 4年前 , 70F
#1TEq2fNk (marriage)/willy1103/15-1歧視外籍配偶
07/27 13:37, 70F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28/2019 06:15:11

07/28 12:05, 4年前 , 71F
#1TFHlOlt (marriage),自刪內文+未滿50字
07/28 12:05, 71F
符合板規2-9-a,板主幫刪,不罰

07/28 12:07, 4年前 , 72F
#1TFHX72M (marriage),錯版,屬家事版業務。
07/28 12:07, 72F

07/28 12:07, 4年前 , 73F
#1TFHX72M/apple508/是爸爸跟姊姊的問題 PO錯版了吧
07/28 12:07, 73F
已處理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28/2019 12:27:43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28/2019 12:42:17

07/28 23:52, 4年前 , 74F
CIIIO #1TFPXJAt 共用帳號
07/28 23:52, 74F

07/29 00:01, 4年前 , 75F
自述: 圖是B要A貼的 / B帳號B貼文
07/29 00:01, 75F
共用帳號…這應該不是"板級"事務吧?! 我研究一下相關規定,以及原板主相對的權利/義務

07/29 00:01, 4年前 , 76F
CIIIO #1SYTUS30 (WomenTalk) 17-5與他板發文性別不符
07/29 00:01, 76F
WomenTalk是女性,但我看了半天,也沒看出本文自稱男性啊!=_=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29/2019 03:55:20

07/29 06:11, 4年前 , 77F
#1TFPXJAt CIIIO曾經補充推文 寫到等下叫B來補充 B正在聽
07/29 06:11, 77F

07/29 06:12, 4年前 , 78F
音樂 也說發文帳號是B的 有共用帳號之嫌 後續刪除那些字句
07/29 06:12, 78F
我身為板主,所有的編輯歷程都看的到 但,上述是"共同帳號"的部份 這部份站務相關規定/板主的權利義務,我還在研究中… 我問的是被舉報17-5"發文性別不符"的部份 我認真翻了N篇"歷史編輯文",也找不到在本文自稱男性的部份…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29/2019 07:54:24 已由站內信確認AB兩人均有實人(A用站內信回覆),且雙方有共識後發文 就我個人的了解,"共用帳號"一般是處份以共用帳號"發(不同人觀點)文", 而"推文/補充說明"這種相對輕微又有誠實告知板友的狀況,我還要查詢相關規定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29/2019 10:32:08 詳讀#1SYTUS30 (WomenTalk)後發現,文中說明已有一幼子,和本板文章不符 依板規17-5處份 共同帳號部份, 經研究,應屬板主權利(非義務),考量本板事務繁多且在本板發生之情節輕微 非屬"嚴重"亂板現象,故決定不主動收集資料舉報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30/2019 08:47:22

07/30 16:31, 4年前 , 79F
#57dpxXMZ (ID_Multi) 共用帳號係站規 結果仍由帳號部認定
07/30 16:31, 79F

07/30 16:31, 4年前 , 80F
應無權利義務之分
07/30 16:31, 80F
站方規定之 "共用帳號禁止條例" 節錄如下: "三.檢舉辦法如下 1.檢舉人資格為小組長以上層級,且被檢舉之事由為其管轄範圍內 (小組長則為小組、群組長則為群組)" ==> 我本身非小組長(或以上層級),故無檢舉資格 "2.被檢舉者需有下列行為 多人使用同一帳號且有積極作為,包括擔任公共職務、管理板務、鬧板、洗錢等。 其他未列舉事項則由帳號部認定之。" ==> 屬於"其他未列舉事項",需積極整理後提出証據 "3.檢舉流程 (1)若被檢舉事由與看板事務有關,由該板板主向小組長申請,並檢附證據, 由小組長向帳號部申請調查。" ==> 我覺得不嚴重,也不想花時間處理啊!=_=# " (2)若被檢舉事由與小組事務有關,由該小組小組長向群組長申請,並檢附證據, 由群組長向帳號部申請調查。 (3)若為其他重大公共事由,則向板務站長申請,或來信向帳號部詢問。"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30/2019 17:04:05

07/30 17:18, 4年前 , 81F
共用帳號本來就是由板主至L_LifePlan板申請 再由小組長轉知
07/30 17:18, 81F

07/30 17:19, 4年前 , 82F
並非板主無檢舉資格 可至L_LifePlan查詢歷任板主檢舉文
07/30 17:19, 82F

07/30 17:19, 4年前 , 83F
另已以17-5亂板、洗板條款處分 應已符合"鬧板"之定義
07/30 17:19, 83F
我想說的,都在上面解釋完了 目前,時間有限,實在沒打算花時間在這件事上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7/30/2019 17:55:48

07/30 21:23, 4年前 , 84F
選擇性辦案
07/30 21:23, 84F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1/2019 00:13:08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08/2019 16:17:08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8/19/2019 09:41:41 ※ 編輯: marra (123.193.54.244 臺灣), 09/12/2019 08:26:34
文章代碼(AID): #1T6ITSPl (marriage)
文章代碼(AID): #1T6ITSPl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