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覺得被誤會了但不知該不該解釋
看完你列出開銷的部分,趁工作空檔回應你。
妳嫁錯老公,和住錯地方了。
假設你真的只有58K,在沒有房貸下,不要住台北市,去住桃園市吧!
同樣租屋坪數,台北租20k,到桃園或中壢只要13-15k
同樣私託 台北23k,桃園中壢14-17k,
同樣車位 台北要4K+5k,桃園中壢2k+交通費3k
所以你們家搬出台北,上面隨邊抓一下都可以省15k,老公上班只花40分鐘通勤,妳就可
以當全職。
道理就是,沒錢不要住台北市。車不好沒必要花9000租車位。
對了,搬到楊梅,火車通勤再多10分鐘,以上項目再打8-9折,好楊梅不住嗎?
58K的單薪家庭:
在台北(窮苦)
在新北(辛苦)
在桃園中壢(可生活)
在楊梅(幸福)
大guy四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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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現在就列入房租兩萬在固定支出。
如果真要講,老公薪水就那樣,可以把給的房再租出去,收租金開源。自己搬離蛋黃區。
沒錢就不要硬擠蛋黃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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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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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往南越便宜,只有58k薪水,建議再往南遷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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