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剛結婚就想離婚消失

看板marriage作者時間7年前 (2016/07/28 09:30), 編輯推噓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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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婚姻版鍵盤分析師之一,說說我的看法※ 引述《yesruby (衝)》之銘言:: 有原PO自己刪文 又自己備份的嗎?: 因為我不知道原來刪文會讓版友如此崩潰到攻擊我你花了時間PO文,網友也花了時間看完妳的文章咀嚼妳的文章之後,寫下推文或回文可是妳卻刪文了!!我有種被欺騙感情的fu我付出了時間和感情,卻被人輕易的delete掉讓我情何以堪QQ: 這次我會先說 我12小時候會刪了這篇文: 原因是 我依然不希望以後被翻出來說 我就是自以為是的女人: 大部分發言的人 都是在婚姻裡觸礁的徬徨者: 希望聽聽別人的意見 找到一些出口調整: 如果版友願意花一點時間 推了文 給了意見: 可能都可以無意間幫助到一段婚姻: 這時候 究竟是改善這段婚姻重要: 還是把這段故事留著讓一些人惡意的攻擊好呢?太太~這裡是PTT阿會有贊成或反對的意見阿,很正常阿如果你無法承受這些酸言酸語,那還是別在PTT PO文章了: 我覺得 我是原PO 刪除自己的文章本來就是原PO的權益: 沒想到我這樣是錯的 我道歉~: 不過 誠如版友挖出我過去的文: 我深信反走過必留下痕跡: 我不希望若干年後 可能我和平的婚姻 家庭: 某天又因為無心被翻出的過去 被翻出的這篇文: 傷害到身邊親近的人: 有人說 硬要嫁活該 也有人說 這就是婚前住到婆家不受歡迎的女生: 更有人說 我們根本不瞭解彼此: 或許我們忽略了某些細節 但是所有要結婚的人都是聊過的: 難道所有婚姻觸礁的人 都要怪他們活該 自己沒看清楚嗎?: 人是時時刻刻在變的 你跟我都沒有辦法預測的: 而言語是把刀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我突然發現 枷鎖跟束縛原來都是女人自己加諸自己的: 與論及婚嫁的男友同居 試婚 變成不討人喜歡的女友?: 我只記得 那時我跟婆婆很有話聊 我很佩服她: 只是很遺憾我們後面發生了一些誤會與疙瘩: 可能我發了這篇文 又要繼續被挖: 可能連交過幾個男友 住哪 都要被檢視一番所以妳需要多準備幾個帳號,記得IP也要換歐PTT帳號也不要跟臉書之類的有連結,也會被肉搜到: 我只是個很無助的路人 怎麼傷沒好 反而要被挖得更深呢: 大概就像我跌了一跤 進醫院 結果醫生不理我 卻開始翻攪起我的舊傷口吧!因為鄉民是嗜血的,就像有傷口又去海裡游泳~會吸引鯊魚...: 那都是我的過去 我不會否認 只是我以為人跟人都是要互相尊重的: 因為這些莫名的攻擊與言語: 我突然覺得老公其實也不那麼糟了: 比起不講理的隨意猜測與攻擊 還有憑自己想像的任意判斷: 至少老公還不會傷害你: 所以我們好好溝通了 是不是改掉這些無謂的爭吵與幼稚: 好好的設定共同的目標去努力: 這是個很好的地方 我們可以看到每個人的每個故事: 同時可以檢討自己 或思考自己在婚姻中是否有不完善的地方: 這裡也不應該是充斥很多不成熟的酸言酸語的地方當我遇到生活中的不愉快,沒有去為難便利商店的店員而選擇來PTT酸言酸語,是我的小確信阿(灑花 XDD: 很多事情可能無法鉅細靡遺 可能會有失公正地描述: 但PO文者都心裡有數 你們的一句話 一個意見都是觸發思考的點: 那就夠了~~~~~~: 別看似很正義的挖出所有蛛絲馬跡 要幫原PO判斷: 這裡不是法院網友喜歡當檢察官 法官 劊子手: 每個人的人生也不是別人可以妄下結論的: 請試著用理性的方式 就事論事的給予別人正面的幫助好嗎?!這裡是PTT,妳無法阻止別人對妳的評論不然妳就PO在臉書上,遇到不喜歡的言論跟中國國民x政策會執行長 蔡某某一樣,黑名單對方妳就看不到了,多方便阿 XD: 很抱歉 我就是一個覺得要堅持對的事情的人這句話讓我想到一直煩...: 被扭曲的事情 我不想要默默的接受 好像被說中了一樣: 難道老公莫名其妙打你 你會告訴自己 忍著點嗎?: 敢PO就要敢接受意見: 我接受任何意見: 但我不接受任何別人下的結論: 因為我的婚姻還沒有結束: 結果還可以更改。: 謝謝你們 謝謝那些很真心給我意見的朋友 你們幫助到我了!: 謝謝。應該有備份到吧?我不會刪文的最後我想講的是:網友最愛會一直回文的人惹 愛死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226.126※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469669419.A.B8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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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補婚姻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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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我想不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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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婚姻點的話違反板規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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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真的沒有阿 XD 這規定真麻煩...請幫我備份給樓上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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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麻煩,不看規定貼文我也麻煩啊QQ 要備份請自己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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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不是你的秘書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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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0:00, , 7F
版主認真推~
07/28 10:0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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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該删就删啦,不用麻煩。浪費時間唇舌
07/28 11:02,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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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明這篇只是要酸原PO 沒婚姻點當然違規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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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2:14, , 10F
為酸而酸
07/28 12:14, 10F
文章代碼(AID): #1NcM0hkA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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