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該怎麼做比較好(代PO)

看板marriage作者 (poppydad)時間10年前 (2014/07/25 20:44), 10年前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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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unu1102 (.......................)》之銘言: : A.是否清楚了解代PO文注意事項(Y) : B.需要代PO文的原因:1)不想被認識的人認出 : C.代PO文的內容 : 現況: 這一個月來除了絕對必要的話外,其他時間幾乎都互無話可說。 : 男方上禮拜已經搬走一部分家當。 : 昨天他主動談離婚,準備周末再把他的全部東西搬走。 : (房子是女方娘家的) : 他說我們兩個脾氣都很硬,觀念上又有諸多不同。 : 這點我同意,但我認為只要還有愛沒什麼不能克服的。 : 我問他還想努力經營我們的感情嗎?還愛我嗎? : 他坦白說對我已經沒感覺&感情。 : 前情:在一起兩年後有點衝動下決定結婚 : 婚前一切都很完美 : 偶有小吵架 但他都會安慰我 當天一定都會和好 : 印象中他幾乎沒有對我說過不 : 但一切僅限婚前 : 從裝潢房子開始有了磨擦 但他選擇忍耐 粗心的我沒有發現他有諸多不滿 : 婚後到現在兩年多,因以下種種原因不愉快 : a.信仰不同 他全家信基督教 我沒有信仰 曾陪他和他父母親參加過幾次大小型福音聚會 : 後來發現真的很不喜歡那種氛圍 加上最後一次去被現場人圍住勸我受浸 : 受不了那種壓力 哭著跟他說再也不想去了,我感覺得到他很失望.......。 : 但他去聚會我從不阻止,周日整天都在教會,偶爾周六也需要去。 : b.對女方應盡的義務觀念不同 : 他認為女生要很"顧家"=>主要是在提供三餐方面 : 1.早餐:他認為我應該要想辦法生出來,我做不到。 : 他不吃麵包或麥片類可以先準備好的東西,有一陣子我出門前蒸包子在電鍋裡等他 : 起床吃,但包子總是要我去買,也怕他吃膩,大概兩三個月就停了。 : (我要比他早大約一個小時出門上班,我自己也是到上班地點有空檔才溜出去買早餐) : 2.午餐:還好他公司有供餐,不用煩惱。 : 3.平日晚餐:因為娘家習慣是晚餐都在外吃,結婚初期我也以為可以照這樣的模式。 : 他選擇隱忍,但後來一次吵架中了解他需要在家吃,且應該由我準備,所以我開始 : 試著自己煮,但兩個人吃的分量自己弄,煮少很不划算,煮多了放隔天也不新鮮, : 加上我手藝實在不怎樣,所以我大概弄了幾個月就停了。 : 中期穿插著買回家吃或我會去他公司那邊等他下班(我工時短大概下午2點就到家), : 在附近一起吃完再回家。 : 最近冷戰這一個月的平日晚餐都是由他5點下班順路買回,我就等著他吃飯。 : 4.除夕:他希望我要煮(他自己不曾下廚過),但我的手藝根本不可能完成除夕大餐,所以 : 連續兩年都是訂餐廳吃飯,娘家和婆家輪流出錢。 : 吃飯問題我不懂他為何看得如此重要,有時候他出門我自己在家, : 他回來一定會帶東西給我,我沒有要求他,且我自己也是大人,不會餓到自己, : 但相對他就會認為我(例如出門和朋友聚餐前)要幫他準備好東西,女生出門化妝打扮 : 都快來不及了,哪有辦法還出門買東西回來。 : c. 個性: : 我的個性是屬於沒辦法忍耐,當下一定會把不滿的地方說出來,有時候是以不成熟 : 方式表現,但氣消後一切就忘掉了的人。先生是屬於當下忍耐絕口不說,等累積久才 : 一次爆發,且會持續記恨的人。(ex.一直到昨天談離婚時他還在說當初裝潢時對我的 : 不滿。) : 吵架後我不會主動道歉,但我會試著更體貼去修補關係。他前期會道歉,中後期則否。 : 且每吵一次他就會記一次,他說是吵架讓我們的關係越來越糟。他說我個性很硬讓他 : 無法忍受,我則覺得他已毫不在乎我。 : d.或許因為以上原因,結婚後他總共只碰我不到10次 : 我覺得婚前是我太盲目,以為他真的什麼都和我想法相同,但婚後我有從吵架中去修改 : 我自己的行為,只是速度或許不快,或是改變後看不到對感情顯著加溫效果就停止。 : 但他對我是從100分變為現在的10分,很明顯是因為他對我已經沒有感情了,連話都不 : 想跟我說。 : 這樣只有離婚一途嗎?如果一方已經不想努力了? : 我再求他是否只會讓他更覺得煩? 一年多前 在我和先生決定攜手終生時 曾經去上過幾堂婚前咨商課程 其中 有一個主題 始終讓我覺得受用 記得當時的講師 問了一個問題:「你/妳認為什麼是愛?」 並且大筆一揮 寫下五個選項: 1. 接受(他/她的)禮物 2. 服務的行動,例如:做家事 3. 獲得(他/她的)讚美 4. 身體的接觸 5. 精心時刻,像是陪你聊天、分享,說心事 並依自己的感受寫下答案 緊接著 講師又問:「你/妳認為對方需要的是什麼樣的愛?」 那麼 「你給的又是什麼樣的愛?」 最後一題請問:「你認為對方給你什麼樣的愛?」 答案一翻 我們當場失笑出聲 原來自己認知的愛 和對方感受到的愛 距離是如此遙遠 換句話說 當妳認為自己很努力付出的時候 只要對方感受不到 那就不稱作是愛 我想說的是 其實 離婚很簡單 簽個字就好 沒孩子 甚至更好處理 但是 要一直走下去 不放棄 卻很難 信不信教、煮不煮飯 其實真的不是重點 重點是 他要的愛 妳願不願意給 給不給得起 記得 給他要的愛 才是愛 加油!祝福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99.12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406292243.A.705.html

07/25 20:49, , 1F
好有趣喔~借收可以嗎?
07/25 20:49, 1F

07/25 20:51, , 2F
沒問題 :)
07/25 20:51, 2F

07/25 21:38, , 3F
跟一本書的內容一樣,但不知借誰,不確定書名是否為愛的語言
07/25 21:38, 3F

07/25 21:49, , 4F
很多人所謂的愛就是單方壓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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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5 21:49, , 5F
是的,那就是「愛的語言」
07/25 21:49, 5F

07/25 22:00, , 6F
很棒的內容
07/25 22:00, 6F

07/25 23:51, , 7F
說得很好
07/25 23:51, 7F

07/26 20:13, , 8F
正解
07/26 20:13, 8F
※ 編輯: poppydad (36.231.18.119), 07/27/2014 00: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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