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離婚的理由...

看板marriage作者 (腳底按摩師)時間11年前 (2013/03/12 10:09), 編輯推噓4(403)
留言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29 (看更多)
※ 引述《Lovein56 (與宅男並肩作戰)》之銘言: : 但這次是真的發自內心覺得,她會跟我很契合, : 而不是因為身材(比我老婆差),外表(比我老婆看起來老)或對我好之類的。 : 回到家,無法跟老婆啟齒,根本太難,只好暫時藏在心裡, : 再這樣下去,似乎會有一場風暴出現... : 為了自己而傷害無辜的人,好像很自私, : 但努力追求真正的契合與幸福,不也是人之常情? : 唉...... 前陣子,才為了類似原po的情況出了朋友的離婚庭. 只能說,人要變心,真他媽的什麼鬼話都扯得出來....... 《弟子規》中說:「不力行,但學文,長浮華,成何人。」 興趣是無聊人生的調劑, 你真正的人生,有更重要的事. 該要明了的是做人該有的 " 恩義 '' 古人的智慧在推崇的是一種守身,知禮的行為, 為了什麼? 為了人倫. 只是現代人自私的慾望侵吞了更重要的事, 壞人倫,只為自己的慾望, 凡事以自我為重心, 朋友啊,人生短暫,你可以更正大光明的過, 不是嗎? 小頭的享受雖然很棒,但過了小頭享受的年紀, 是否會覺得有比這更重要的呢? 你讓我想起了徐志摩和陸小曼的故事, 之後,那兩人都過得很不好, 一個才華洋溢的青年,到最後又得到什麼? 阿彌陀佛.祝福你,找到真正的路. -- 戒淫乃人生之大事 戒淫得壽康 戒淫得吉慶 戒淫得平安 戒淫得清淨 戒淫得泰祥 戒淫得光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46.242

03/12 11:20, , 1F
雖然要推你,但可以不要拿只是看金馬影展的『才華』來跟徐
03/12 11:20, 1F

03/12 11:20, , 2F
志摩比嗎......Orz......
03/12 11:20, 2F

03/12 11:26, , 3F
我也要報名才華班X2,因為我不只看金馬影展,也看奇幻影展
03/12 11:26, 3F

03/12 19:59, , 4F
推弟子規~
03/12 19:59, 4F

03/12 20:49, , 5F
錯不在小頭,錯在小頭贏過大頭,可悲!
03/12 20:49, 5F

03/12 20:57, , 6F
該要明了的是做人該有的 " 恩義 '' →中肯!!!
03/12 20:57, 6F

03/25 16:25, , 7F
哈 跟原PO想到人物一樣 徐志摩嫌張幼儀
03/25 16:25, 7F
文章代碼(AID): #1HFevMgP (marri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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