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先生和女同事單獨去宜蘭

看板marriage作者 (你的183俱樂部)時間13年前 (2011/02/24 16:10), 編輯推噓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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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cntw (蝦米)》之銘言: : 感謝大家的打氣和見解,我隨時準備好獨身一人,不求財產, : 不會爭吵,只想自由....... 曾有人這麼說:婚姻制度保障女方,一夫一妻保障男方 古早原始人,女生要生育,懷孕無法打獵採集,生存困難,不受保護 假如原始男人都不負責,那後代無法繁衍,人類會滅絕,所以有婚姻制度要男的負責 但社會發展,開始有貧富差距,有錢人可以娶一堆老婆,那其他男的沒老婆,不受保護 所以規定一夫一妻,保障每個人都有一個配偶的機會。 簡單講,你今天不去告通姦,就是立下最壞示範 以後男的不怕通姦被處罰,女的不怕當第三者,有錢人可以娶(或玩)一堆女人 那其他男的沒老婆,回到以往古代沒有一夫一妻的原始社會弊病 那我們沒錢男就不用混了啊 所以你就準備蒐證,到時兩邊都要告,你不告,談兩願離婚,搞不好他還對你提條件, 搞不好還要你返還結婚贈與(聘金禮品等),你會很麻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87.139

02/24 16:18, , 1F
最原始好像是母系社會,男人根本不重要....
02/24 16:18, 1F

02/24 16:21, , 2F
母系社會就是豢養一堆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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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6:22, , 3F
原始社會也有很多種型態,你說的是採集型的吧
02/24 16:22, 3F

02/24 16:23, , 4F
再者更原始社會,連社會型態都沒有的原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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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6:23, , 5F
應該是比較傾向我說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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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7:36, , 6F
要不要告還要背負社會示範責任,好沉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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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7:40, , 7F
我去"陪審"(?)過耶 法官還會一直苦苦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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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4 17:40, , 8F
"要不要復合""想清楚了嗎?""小孩有協議好嗎~"
02/24 17:40, 8F

02/24 17:41, , 9F
法官都超佛心的...
02/24 17:41, 9F

02/24 17:45, , 10F
法律規定的啊
02/24 17:45, 10F

02/24 17:54, , 11F
真的喔? 他們是因為規定要勸說?
02/24 17:54, 11F

02/24 18:03, , 12F
法律規定訴請離婚要先經法院調解,調解不成才進入訴訟
02/24 18:03, 12F

02/24 23:20, , 13F
通姦舉證不是要當場捉到"性器接合"嗎?= =??
02/24 23:20, 13F

02/24 23:30, , 14F
要看法官
02/24 23:30,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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