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苦惱] 夫妻相處久了,沒有愛的感覺嗎?

看板marriage作者 (旅程)時間13年前 (2011/02/16 03:29), 編輯推噓7(704)
留言11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32 (看更多)
→ jessica1122:就心軟 所以我的責任也很大 不能一直怪他 是我讓他這 02/16 02:14 → jessica1122:麼對我的 他抓住我的弱點 但我卻無法抓住他的 02/16 02:15 → jessica1122:所以就是愛到卡慘死阿 下場我只好自負 02/16 02:16 推 jessica1122:所以我也自滿了阿 以為只有我可以忍受他 給他溫暖 02/16 02:24 推 jessica1122:有時拿翹起來 我也忘了自己應該也要更抓住他的心才是 02/16 02:28 推 reinakai:其實原PO就是標準的被家暴婦女的思維啊 02/16 02:53 → reinakai:因為我做不好 所以先生才會OOXX(不只打 罵與羞辱也是暴力 02/16 02:54 → reinakai:只要我做好 其實我先生對我也是很好的 所以我要表現更好 02/16 02:54 推 jessica1122:所以我很在乎他對我用罵的難聽字眼 也覺得被言語暴力 02/16 02:57 → jessica1122:也跟他說過我很在乎那些難聽的話 很受傷 02/16 02:58 → jessica1122:但他說我太執迷不悟 不說難聽的話我教不會 聽不懂 02/16 02:58 → jessica1122:沒用心想想哪裡做錯要改正 覺得我只在乎自己的感受 02/16 03:00 → jessica1122:卻沒想到他的感受 沒用心要改正缺點 有問題的恐怕遠不只尊夫,原po問題也很大。 但至少有一點說對了,"我的責任也很大...是我讓他這麼對我的。" 這句話可以表框起來。 愛,怎麼會是要抓住彼此的弱點?並且記住不放? 怎麼會是 "教化“? 不說難聽的話原po就聽不懂、教不會? 在你們的關係裡,"尊重" 在哪裡?尊重另一個個體的獨特性與價值, 不同的思維、個性、與習慣,這個部份的尊重在哪裡? 每次看到很多人用"愛到卡慘死"來粉飾與合理化許多事情,就想嘆氣。 原po並不真的愛對方,因為妳連自己都不尊重、也不愛,如何愛人? 妳所謂的"愛",其實只是自我價值低到塵埃裡,不認為自己值得更好的對待與人選, 害怕錯過了"這麼好"的對象,就再也沒有其他更好的男人會愛自己。 因而自己必須不斷修正自己,削足適履,才有機會留住對方。 妳所謂的"愛",是肇始於妳的"匱乏",內在的空洞與無價值, 期待對方的存在能夠填補這個空缺, 而非源自於妳的豐足。 妳還有一個感覺...基本上我覺得也是對的。 只是妳可能有時清醒,有時又被自己蒙蔽,畢竟粉紅色的玫瑰世界總是比現實美好。 那個感覺就是....這系列的標題所描述的... 你在你們的關係裡,"沒有愛的感覺"。 因為基本上,這本來就不是一段愛的關係。 ---- 不過我想,問題這麼大、這麼久、這麼深,很難單憑網路的分享討論 就有什麼突破與改變。 大家說破嘴,多半也只是白搭。 原po 是需要心理治療的。 祝福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92.189

02/16 03:38, , 1F
所以我才叫她多愛自己啦~
02/16 03:38, 1F

02/16 04:17, , 2F
給原po一句話:不愛自己的人你教別人怎麼愛你?
02/16 04:17, 2F

02/16 04:50, , 3F
中肯!
02/16 04:50, 3F

02/16 09:10, , 4F
推言之有物
02/16 09:10, 4F

02/16 09:28, , 5F
這根本就是共依存的病態關係 我沒有他不行 我覺得他沒
02/16 09:28, 5F

02/16 09:28, , 6F
有我也不行 我要靠我自己容忍的力量存著盼望改變他
02/16 09:28, 6F

02/16 09:29, , 7F
如果要改變原原po的老公你要先改變自己的做法
02/16 09:29, 7F

02/16 09:29, , 8F
你要先拉起界線他才會尊重你 否則這樣只是惡性循環
02/16 09:29, 8F

02/16 09:50, , 9F
但當局者迷,原po是聽不進去的!
02/16 09:50, 9F

02/16 11:14, , 10F
推中肯
02/16 11:14, 10F

02/16 11:16, , 11F
原PO聽不進去想不清楚也沒有勇氣走出來的~唉
02/16 11:16, 11F
文章代碼(AID): #1DMjGdeq (marriag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3 之 32 篇):
文章代碼(AID): #1DMjGdeq (marri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