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身為教育者是否也該尊重一下別人?
自認此篇回文超出拉板主旨甚遠,
但原PO同學明顯遭遇和性別氣質有關的性別歧視,
應該也是不少板友、尤其年輕同志在學校容易碰到的處境。
學生不因性別氣質受差別對待(另也包括性別、性傾向),
已經是性平法中白紙黑字的規範與保障,
全國各級公私立學校一律受此法約束。
因此想分享一些正確訊息,供有需要的人參考。
沒耐心看完的同學們(或教職員)只要記住一件事:
如果在學校受到性騷擾、性別歧視,都可以申訴保護自己。
◎名詞
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平法:國家法令,
規範學校及主管機關(教育部/局/處)一切關於性別平等教育的作為
性別平等委員會=性平會:依據性平法所設組織,
各級學校應設置性平會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處理性別平等案件,
一級主管如教務、學務、總務,以及輔諮主管通常都是性平會委員,
以便推動各項工作。
性平案件調查小組:接受學校(性平會)委託調查性平案件之工作小組,
通常有3或5人,可能為校內教職員,或校外專業人員,
師生案或跨校案常會採取外聘調查專業人員的做法,
提升調查的公正性與調查結果的公信力。
◎學校調查性平案件意義?
學校是行政調查,
依據調查結果所做的處理是行政處置,
目的與手段皆關乎教育,
包括協助受害一方,並促進加害一方改變。
法院可能是刑事、民事審理,
跟學校的行政調查本來就是相互獨立,
既不相互背書,也不見得會影響另一方結果。
且教育的標準通常比法律嚴格,
法院判無罪在學校卻被懲處的老師(或學生)所在多有。
因此學校的調查&處置絕非徒具形式爾爾。
◎到底是哪些人在調查、哪些人會知道我的事情?學校會怎麼處理?
性平會是學校常設的獨立單位,
凡出現案件,性平會一律先討論是否屬性平法規範範圍,
以決定是否受理。
委員會成員皆應出席性平會會議,
行政主管與會並非因其行政職可以介入,
而是身為委員的職責所在。
是否所有性平會成員都會知道當事人身分?答案是未必。
保密做得完善的學校可能僅有窗口單位知道當事人身分,
開會時隱去姓名等個人資料,
因為委員會只須判斷是否受理,跟誰來申訴並無關連。
即使沒有隱去,委員同樣有責任保密。
此外所有流程中行政工作都有專人處理,也受保密規定約束。
學校(包含相關人員)違反保密義務可依法處罰。
如果案件被受理了,性平會會委託調查小組(如前所述)進行調查,
調查過程只有受委託或指派的調查委員可參與,
其他主管無論擔任何種行政職,
除非是調查小組的一員,否則是不能參加的。
同樣在性平法有明確規範。
調查完成後結果會送回性平會,
由性平會委員討論、決議處置方式,
例如記過、教育、輔導、提供受害方諮商或其他協助,
甚至包括教學、班級調整等措施,
避免受騷擾者進一步受影響或傷害。
因此學校責任並非只是完成調查而已,
還包括後續的教育與必要保護措施。
◎我的家人會知道這件事嗎?
通知家長基本上是國小/中/高的做法,
因為事涉監護人的權利,
小孩受委屈當然要有機會讓家長能保護他,
同時也讓家長有機會主張其權益。
其效應未必是負面。
即使學生未成年,如果本人不願意,
調查委員可以協助跟家長溝通不要出席調查過程,
或者和小孩分開訪談。
如以原PO同學而言,
大學是不會主動通知家長的,
因為事涉個人隱私且學生已成年。
即使嚴重如性侵害,若沒有其他風險(如自殺等),
學校不應(通常也不會)在違反當事人意願下通知家長。
◎受害還要被強制輔導?是在處罰我嗎?
此類案件能"被強制"的只有騷擾一方,
在經調查確定有騷擾行為後會被要求接受輔導。
受騷擾一方(尤其大學以上學生)"有主觀需要"才會由心理師介入。
此處同樣強調高中以下輔導老師可能會主動提供晤談,
但不想談最終沒人能勉強。這是個人權益。
而且諮商或輔導不是處罰,
是如C大所言,陪學生度過這個難關的資源之一。
◎如果學校吃案或沒有照法規處理,讓我權益受損?
1.對調查結果不服可對學校提出申覆;
2.如果學校從根本上就沒有按照法規所定程序,
可向學校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所謂主管機關是指縣市教育局處(一般國小/中/高),
或是教育部(大學等)。
要注意的是,因為有性平法這個法源,
如果不是因為申訴了卻沒有被善待而向主管機關反映,
是從一開始就沒有向學校提出申請、直接向主管機關投訴的話,
按正常程序,主管機關也會依法將案件移交學校負責調查。
--個人經驗&感想:
性別友善的學習環境是受法律保障的受教權益。
或許有少數學校在處理案件時沒有善盡職責,
但經過這幾年教育部和地方教育局處辦理各種調查訓練或研習,
基本上任行政職者以及承辦人員都知道這件事情的重要性,
以及處理過程所應具備的嚴謹態度。
畢竟有疏失輕則耗費資源重新調查,
重則因為徇私護短被法院判決國賠甚至主管個人被判刑者都已有案例。
少數教育人員沒有負起保密義務或保護當事人的責任,
不代表所有學校都是如此。
時代在變,新的法律產生了,
學校也會改變,即使是被迫因應法律而改變。
維護自己的權益有時真的需要冒險,
但這條路未必會是孤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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